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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健康保险局副局长陈金福25日在京表示,全面推进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不会影响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了国务院政策定期通报。陈金福在会上作了上述表示。

《意见》指出,要遵循保类型、保效益、统管理、降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加强部署,在2019年底前实施两险合并。

针对以往舆论的质疑,职工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是否意味着“五险一金”会变成“四险一金”,会不会影响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陈金西说:“不。”

陈金福25日强调,从提高公共治理效率、减轻单位和参保人员负担、提高资金互助能力和规范运作的角度来看,两险合并是一种管理变革,而不是取消生育保险。“推行生育保险是人类文明进步和保护妇女的一项重要制度,因此它不会被取消。”

国家医保局:生育保险和医保合并后不影响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陈金福指出,这项工作的重点是保持保险和保证福利。原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但经办享受渠道发生变化,生育保险规定的参保范围、保障项目和缴费水平不变。

对于2017年以来12个城市开展两次保险合并试点的情况,陈金福表示,12个城市的资金互助能力和资金平衡能力远强于非试点城市,生育保险的运营管理和服务能力也有了很大提高。(结束)

标题:国家医保局:生育保险和医保合并后不影响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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