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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公布了对珠海中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处罚书”)。珠海中富因未如实披露关联交易及涉及非法信息披露被中国证监会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珠海中孚现任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金忠、现任董事长、总经理宋建明分别被警告、罚款30万元;公司董事会秘书韩慧明也被罚款15万元,珠海中富和三名高管被罚款135万元。

历时近2年罚单落地 珠海中富及3名高管遭处罚

根据珠海中富的公告,公司于2017年5月9日披露了《关于接受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的通知》。经过近两年的调查,这项罚款终于落案。

根据处罚书,2015年12月15日,珠海中富与深圳市钟惺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钟惺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1.3亿元的价格将子公司河南中富100%的股权出售给钟惺投资。2015年12月31日,珠海中富收到股权转让款7800万元,并于2016年1月27日完成河南中富股东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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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钟惺投资实际上是陈某·雍以他人名义创办的“空壳”企业。自成立以来,它没有业务,由陈某勇亲自控制。陈某永奈利用钟惺投资购买了河南中孚的股权。然而,涌是珠海中富的关联方,珠海中富向涌控制的投资出售子公司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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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5日,珠海中富未能履行珠海中富董事会审议出售河南中富股权议案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在珠海中富披露的相关公告中,只有珠海中富投资钟惺出售河南中富,但不作为关联交易。

据悉,2015年10月30日和11月16日,珠海中孚以非公开方式向多家机构发行股份,其中永计划通过广东常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投资”)认购1.4亿股,占珠海中孚发行后股份总数的7.8%。陈某勇敢地控制着常州投资的证券账户和密码,负责二级市场的交易决策,并对常州投资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拥有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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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勇还担任珠海中富关联方广东狮子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子会资产”)的监事,狮子会资产的子公司狮子会基金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常州投资公司和狮子会资产公司在同一个地址工作,两家公司的证券账户密码由负责交易决策的永控制。常州投资计划认购珠海中富5%以上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作为常州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勇在未来12个月内可以通过常州投资间接持有珠海中富5%以上的股份。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勇是珠海中孚的关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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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表示,由于珠海中孚未能履行关联交易审核程序,在河南中孚股权转让中未将其披露为关联交易,时任实际控制人兼副董事长刘金忠、董事长兼总经理宋建明、董事会秘书韩慧明为直接责任监事,并对三人进行了警告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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