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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期待已久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出台。记者发现,保险在《规划纲要》中被提及17次,涉及互联互通、产品创新、民生保障等多个方面,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专家指出,《规划纲要》将有助于大湾区保险公司优势互补和长远发展。鉴于粤港澳大湾区“两种制度”和“三个税收区”的差异,专家建议大湾区应建立有效的银行保险监管组织结构,以确保内地与港澳监管政策的顺利衔接和协调。

17次现身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 保险业将迎这些红利

大湾区保险业被提及17次后会有什么样的探索?

《规划纲要》中反复提到的保险,在粤港澳大湾区将会进行哪些探索?根据粤港澳不同的保险发展基础和需求,《规划纲要》中保险发展的重点也不同。在粤港澳大湾区总体框架下,保险互联互通和民生合作有望迎来更多突破。

例如,为提升香港的国际航运中心地位,《规划纲要》支持香港发展海上保险,也支持大湾区依托香港在高附加值海上金融服务方面的优势,发展海上保险、再保险、航运金融等特殊金融产业。对澳门而言,《规划纲要》支持澳门搭建中国与葡语国家之间的金融服务平台,建立出口信用保险体系。在广东方面,《规划纲要》指出,支持深圳建设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支持广东南沙与港澳金融机构合作,探索建设国际航运保险等创新保险要素交易平台。

17次现身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 保险业将迎这些红利

在粤港澳大湾区总体框架下,粤港澳保险业将在互联互通和保险创新方面迈出新步伐。《规划纲要》指出,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创新的跨境机动车辆保险和跨境医疗保险产品;有序推进大湾区资金、保险等金融产品跨境交易;支持内地和港澳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探索建设国际航运保险等创新保险要素交易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银行和保险机构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和珠海横琴设立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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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还将在社会保障和民生合作方面做出新的尝试。例如,《规划纲要》指出,探索跨境使用大湾区澳门社会保险,提高香港老年人社会保障措施的可移植性;支持珠海和澳门在横琴合作建设一个集养老、住房、教育、医疗为一体的综合民生工程,探索澳门医疗制度和社会保险对该工程的直接应用和延伸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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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区的金融、保险、医疗和养老服务相结合,可以使粤港澳保险公司优势互补,为大湾区市民提供更多选择和更好的服务。”国际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告诉记者。

强调创新,开放粤港澳保险业,有望实现双赢

保险业分析人士普遍认为,《规划纲要》的亮点是高度重视加快金融创新和对外开放,这将为大湾区乃至内地、港澳保险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华泰证券的沈娟团队指出,内地保险市场的开放正在加快。在放宽海外保险机构股权上限的基础上,逐步引入互联互通计划,这将有助于将优秀的海外业务模式引入中国,激发市场活力和竞争力,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保险和理赔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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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丰证券分析师夏长胜认为,《规划纲要》提出合作开发创新的跨境机动车辆保险和跨境医疗保险产品,发展海上保险和再保险,探索建设国际航运保险等创新保险要素交易平台,在深圳建设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有望推动内地保险业务创新,拓展保险业发展。为跨境保险客户提供便捷的承保、调查、理赔等服务,促进了香港保险业在内地的发展。

17次现身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 保险业将迎这些红利

根据香港保监局2018年第三季度的数据,2018年前三季度,内地旅客带来的新增保费为341亿港元,占香港个人业务新增保费总额的28.3%。在这些新保单中,约96%是医疗或保险产品,如重病、医疗、终身寿险、定期寿险和年金。

分析人士指出,民生保障领域的各种创新尝试有望为大湾区居民带来更加全面便捷的保障,也为保险公司创新保障产品、发展医疗和养老社区提供参考。

然而,正如《规划大纲》所述,在“一国两制”下,粤、港、澳三地的社会制度不同,法律制度不同,属于不同的关税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面临诸多挑战。

据业内人士称,就保险监管而言,差异不是问题,而是控制差异的能力。王国军还告诉记者,内地与港澳银行在保险监管方面的合作有很好的基础,监管规则的差异不会造成太大障碍。“第一项任务是,粤港澳大湾区必须建立一个高效的银行和保险监管组织结构,以确保内地与港澳之间的监管政策能够顺利衔接和协调。”王国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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