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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获悉,中国保监会2月12日发出通知,要求人身保险公司对互联网业务进行专项调研。

银监会在通知中提到了“互联网业务分类监管”的内容,希望了解保险公司的意见。一位来自一家人身保险公司的人士表示,目前,业内已就调整现有监管政策达成共识。问题在于如何调整,一些业务会放松,而一些要求会更严格。

银保监会摸底互联网人身险 分级分类监管提上议程

如果有一个放松,严重疾病保险可能包括在网上销售保险没有地域限制。此前,许多业内人士呼吁将大病保险纳入保险覆盖范围,可以在线销售给没有分支机构的地区。目前,只有意外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寿险在网上销售时才能突破业务范围的限制。

银保监会摸底互联网人身险 分级分类监管提上议程

网络人身保险专题研究

根据通知,中国保监会计划通过专项调查,全面了解近年来网上人身保险业务的发展情况,重点关注网上人身保险业务的结构变化、主要风险和问题。

研究内容之一是近五年来保险公司网上人身保险业务的发展,包括业务运营的基本情况,并从保费规模、渠道结构、产品结构和客户需求等方面分析了网上人身保险业务的变化趋势。

第二个内容是个人保险公司对网络保险的战略判断。包括对公司近五年网络保险发展的总体评价,对当前网络保险运营的风险、问题及原因的分析,对“网络+保险”外部发展环境和趋势的总体判断,以及公司下一个“网络+保险”的中短期规划。

银保监会摸底互联网人身险 分级分类监管提上议程

根据中国保险协会的数据,网络保险业务近年来发展迅速。包括财产保险业务在内的网络保险业务保费收入从2014年的858.9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1835亿元。

然而,网络保险业务也从最初的快速增长进入了结构调整阶段,增长率有所下降。2014年,互联网溢价同比增长195%,但2017年下降了21.83%。2018年上半年,网络寿险保费规模为852.7亿元,同比下降15.61%,主要原因是寿险持续下滑,年金保险发展缓慢。

银保监会摸底互联网人身险 分级分类监管提上议程

监管措施的修订正在加快

银监会除了解个人保险网上业务的发展外,还希望了解保险公司对网上保险产品准入和监管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及“网上业务分类监管”的内容,希望了解保险公司的意见。

具体来说,它包括四点:一是网络保险产品是否应该受到准入监管,即根据产品属性的特点,选择一些部分来支持网上销售;二是对网络保险产品分类监管的态度和具体制度建议;三是对经营网络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分类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第四,哪些产品应该列入网络保险产品的负面清单及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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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能与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修订有关。目前,对网络保险业务的主要监管是2015年10月实施的《网络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本暂行办法最初有效期为3年。然而,2018年9月30日,在“到期”之前,银监会发布通知,表示将加快修订监管措施,在新规定发布之前,《暂行办法》将一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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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来自一家寿险公司的人士表示,目前,保险监管和行业对调整现有的互联网业务监管政策没有异议,分歧可能在于如何调整。

根据以上研究内容,此人预测调整方向可能会有紧有松,底线会更严,但会有所放松。例如,一些与资质相关的要求将会更加严格,一些通过技术服务费进行的变相操作可能会被严格禁止。然而,一些业务可能在本质上有所放松,有选择地逐步进行,分级管理制度的建议可能是一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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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个放松,严重疾病保险可能包括在网上销售保险没有地域限制。

大病保险是人身保险业务中的主要保险,它比意外保险、定期寿险等产品贡献更多的保费。同时,在大病保险的地域限制解除后,更多的竞争者将加入互联网大病保险市场,这将促进大病保险的成本绩效提升和产品创新。产品爆炸后,定期寿险网上销售不受地域限制是一个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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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网上销售的地域限制被解除,理赔服务会跟不上吗?一位来自保险公司的人士告诉《证券时报》记者,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虽然有线电视下有理赔服务的需求,但总体来说,大病保险理赔的依据是明确的,争议很小,所以在网上理赔不存在技术上的困难。保险公司只要有内部控制管理的能力,就可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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