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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案件的现场。胡哲飞

在淘宝上卖假货的店主恶意抱怨淘宝上的其他正版商家,以此来攻击同行业的竞争对手。24日,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王和姜在淘宝上开了网店,主要经营运动服装和运动鞋等体育用品。该商标由一家公司持有,王销售该品牌的正版海外直邮,而蒋销售假冒商品。2016年12月,王经营的淘宝店被姜投诉,淘宝根据投诉删除了涉案商品的商品链接。

2017年1月,王向阿里巴巴的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提起诉讼。平台验证后,投诉成立,相关链接恢复。随后,本案涉及的淘宝店收到了姜提出的反诉。这一次,姜还伪造了商标权证书和相关印章。

根据反诉,阿里巴巴的知识保护平台发现王的投诉不成立,认定王经营的淘宝店是在卖假货,按照卖假货处罚,删除了相关产品的链接,降低了相关淘宝店的权利(指商品搜索排名较低)。直到开庭,处罚一直没有撤销。

宣判案件的现场。胡哲飞

由于不可逆转的降权处罚,王的店铺生意遭遇了“滑铁卢”:2017年3月,店铺营业额超过800万元,接下来的一个月,直接下降到400多万元。为此,王要求被告蒋赔偿因删除商品链接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800万元,合理费用3万元。

经审理发现,姜是被告人投诉的对象,被告人的投诉行为不成立。王和姜有着直接的竞争关系,这使得王和他的淘宝店遭受了实际损失。因此,姜的恶意投诉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法院认定被告蒋负有赔偿责任,赔偿原告王经济损失210万元(包括原告王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驳回原告其余的诉讼请求。

假货网店主恶意投诉正品商家 被判赔偿210万元

据本案审判长叶介绍,该案是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后,杭州市互联网法院第一次判决平台运营商因恶意虚假通知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电子商务和实体经济已经深度融合,这对我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支持、鼓励和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新动力和新动能。”叶对说道。

标题:假货网店主恶意投诉正品商家 被判赔偿2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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