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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

最近,北京证监局公布了一项关于内幕交易的行政处罚决定。在招商局高速公路与华北高速公路合并的过程中,招商局的一名员工通过内幕信息交易获利超过250万元,并被罚款三次。上缴非法收入,罚款超过1000万元。我赚了250多万元,却被罚款几千万元。这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因此,如果你在资本市场违法,你将被起诉。

提高内幕交易违法成本 要“刑”“罚”兼备

内幕交易是一种毒瘤,严重侵蚀了资本市场的健康机体,严重损害了证券市场的“三公开”原则,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一直是证监会打击的重点。

在市场上的许多非法活动中,内幕交易往往占有很高的比例。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数据,2018年,中国证监会共作出310项行政处罚决定,其中内幕交易案件87起,与资产并购相关的内幕信息案件57起,表明该领域仍是内幕交易高发领域。由于规划周期长、涉及面广、对市场影响大,并购很容易成为非法行为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例如,一系列涉及股票的内幕交易案件,如“送玉友”、“常颖精密”和“兰斯微”等,都显示出“巢案”的特征。围绕同一个资产的并购信息,一些内部人感到困惑,忽视职业道德,滥用信息。一些相关人员利用与内部人的特殊关系或联系,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企图谋取非法利益,最终被中国证监会依法严惩。

提高内幕交易违法成本 要“刑”“罚”兼备

今年以来,中国证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案件中,内幕交易案件增多,在每周新闻发布会上仅公布了14起内幕交易案件。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领域是内幕交易的高风险领域,也是中国证监会控制和处罚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重点。”中国证监会发言人曾表示,将持续打击各类内幕交易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提高内幕交易违法成本 要“刑”“罚”兼备

笔者认为,为了打击内幕交易,应当大幅提高内幕交易的违法成本。一方面,行政处罚必须与处罚相结合。性质恶劣的人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增加违法成本,让违法者付出沉重的代价,这样才能真正起到威慑作用。

标题:提高内幕交易违法成本 要“刑”“罚”兼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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