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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执法信息平台报道,1月16日,《新京报》记者独家获悉,华泰证券与天威英利的诉讼取得新进展,天威英利被南京法院列为背信遗嘱执行人(俗称“老来”)。

1月16日上午,英利投资者关系部的一位人士告诉《新京报》,有必要进行核实和了解,记者尚未收到回复。

最高法院执行信息平台中记录的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失信信息。执行法院为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执行文书号为(2017)苏0105民初3603号,立案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案件号为(2018)苏0105智3033号,执行单位为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华泰证券诉讼案再发酵 天威英利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据报道,有效法律文件中规定的义务如下:1 .被告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债券本金3000万元及利息184.5万元。二.被告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违约金(自2016年5月13日起,基数为3184.5万元,日利率为2.1%,计算至实际支付日)。如果在本判决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支付款项的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延期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案件受理费21343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承担..

华泰证券诉讼案再发酵 天威英利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最高法院的执行信息平台,执行人“全部不履行”,不可信赖的执行人的具体行为是“有能力履行和拒绝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确定的义务”,该信息平台于2019年1月11日发布。

天威英利的另一条不可信信息显示,执行依据为(2017)苏0105民初3602号,案件编号为(2018)苏0105执行3034号,执行依据为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包括:被告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本金人民币35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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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不诚实信息所涉及的案件持续了很长时间。

早在2017年9月,在美国上市的英利宣布,该公司已被一家持有6570万元人民币中期票据的机构起诉,要求支付相关基金。《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提起诉讼的机构是华泰证券。

2018年5月,天威英利在中国货币网上宣布,华泰证券诉本公司已收到建邺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判决主要包括责令本公司支付华泰证券2010年一期中期票据本金(3570万元)及违约金,2011年华泰证券一期中期票据本金及利息(3184.5万元)及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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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威英利表示,我公司将在近期对两起中期票据案件的判决提起上诉,并将继续与华泰证券进行有效沟通。

2018年10月,天威英利宣布收到南京市建邺区法院(2017)苏0105民初字第3602号和(2017)苏0105民初字第3603号民事判决后,我公司不服,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8年9月,我公司申请撤回上诉,经法院批准。

2015年10月,英利的子公司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英利”)未能按时足额支付超过10亿元的债务,宣告违约。2016年5月,天威英利发行了总额为14亿元的债券,该公司也宣布违约。以此为标志,英利债务问题爆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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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英利贝债权人委员会正式成立,其最大的债权人银行是中国发展银行,也由CDB总行牵头,成员包括国内主要银行和其他成员。其主要工作包括调整现有债务的期限和利率以及引入战略投资。自2016年以来,英利债务委员会已经召开了多次会议,但仍未公开回答英利未来将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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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英利集团召开了2018年度总结表彰大会。英利集团董事长王一宇表示,2018年,集团以“创新、包容、综合发展”为核心,以创业热情和零回报的心态整合光伏和服务行业,激发了业务实体的活力,盈利能力稳步提升,更好地实现了年度经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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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表示,2019年是转型升级的关键一年,也是一系列发展举措的关键一年。集团将围绕“共生能力执行”的指导思想,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目标管理、决策指导和宏观调控。此外,全集团应相互配合,深化共生,有效提升自身能力,做好风险控制,以项目落地为重点,加强执行监管,做好团队建设,加大品牌宣传和舆论引导,提升企业文化认同,围绕“八大重点、四大工作方向”,全面落实,集中精力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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