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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财经1月14日电(记者丁度见习记者张润琪)近日,新华医疗宣布,全资子公司华佗国际计划将其控股子公司维斯塔60%的股权以12.34亿元人民币转让给关联方华健医疗。消息公布后不久,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对其进行了询问,要求新华医疗对交易目的和横向竞争进行补充披露。

新华医疗拟转让威士达遭问询:履行"不竞争保证"有损利益?

上海证券交易所询问了高质量绩效公司的转让

中国财经网记者了解到,2014年2月,华英国际以3.843亿元收购了维斯塔60%的股份,其净利润持续增长。从2014年到2017年和2018年上半年,Vista的净利润分别为8200万元。、1.16亿元、1.41亿元、1.71亿元、8300万元;同期,新华医疗的净利润分别为3.26亿元、2.81亿元、3500万元、6600万元和5700万元。

新华医疗拟转让威士达遭问询:履行"不竞争保证"有损利益?

从这个角度来看,Vista为新华医疗的业绩做出了很大贡献。如果转让完成,会不会影响新华医疗的业绩?

据新华医疗报道,8.23亿元的股权转让是通过发行股票支付的。交易完成后,华佗国际将不再直接持有维斯塔医疗的股权,持有华健医疗股权的比例将从9.92%提高至44.37%左右。华健医疗的股权将采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因此此次交易对新华医疗未来几年的净利润影响不大,对经营收入也有一定影响。

新华医疗拟转让威士达遭问询:履行"不竞争保证"有损利益?

在这方面,上述问题也引起了监管当局的关注。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新华医疗解释交易的原因和主要考虑因素,以及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并结合标的资产和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

涉嫌帮助关联方上市履行“竞业禁止担保”

根据公告,交易完成后,华佗国际将持有华建44.37%的股权。此外,新华医疗的主管陈心刚也将担任华健的董事。交易完成后,华佗国际将派另一名董事去华建。

因此,一些业内人士质疑,新华医疗此举是在为关联企业华健的上市铺平道路。

中国财经网记者了解到,自2014年8月起,陈心刚除了担任新华医疗的主管和中国检验研究院院长外,还担任新华医疗体外诊断产品部经理。不过,由新华医疗转来的Vista从事的是诊断试剂和临床医疗器械。

根据公告,如果华健在香港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新华医疗将履行“竞业禁止保证”,新华医疗及其子公司不得在体外测试业务上与华健控股竞争。

中国金融网记者在新华医疗官方网站上发现,目前有6家成员单位或合作单位参与了新华医疗的体外诊断,即北京伟泰克、长春博讯、香港维斯塔、新华志新、长光华医疗和新华医疗总部诊断试剂研发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询价信中也提出了这个问题,即上述协议对新华医疗未来经营的影响是否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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