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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网9月18日电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报道,在过去两年中,国家统计局不断加大防范和惩治统计欺诈的力度,查处了一批统计违法案件。现将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的五个典型案例报道如下:

一、天津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案例

2018年1月,统计执法检查发现临港经济区相关专业的统计数据严重不准确。根据线索调查,发现6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违法金额占应报金额比例特别高。临港经济区工作人员代其编造和填写企业统计数据,责令其提交,要求其捆绑重复提交,并要求停产不符合要求的企业继续虚报统计数据,严重干扰了企业的自主提交。

国家统计局通报5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 将严肃处理

二.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案例

2017年11月,统计执法检查发现开鲁县相关专业的统计数据严重不准确。根据线索调查,发现2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家规模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和3家规模以上服务企业虚报统计数据,部分企业违法金额占应报金额比例特别高。开鲁县基层单位目录数据库管理混乱,异常业务企业仍虚报数据;有关部门干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入库申报,以入库奖励的方式诱使企业非法入库,非法代企业填报,非法提交指令,非法篡改企业统计数据。开鲁县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都意识到了填表不报、报送指令、行业统计数据虚假等问题,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和纠正。

国家统计局通报5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 将严肃处理

三、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案例

2017年3月,统计执法检查发现,西丰县相关专业的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根据线索调查,发现2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部分企业违法金额占应报金额比例特别高。西峰县有关部门和乡镇填报统计数据,严重干扰了企业的自主报送。

国家统计局通报5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 将严肃处理

四.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案例

2017年7月至8月,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高密市相关专业统计和目录数据库严重不准确。根据相关线索调查,发现2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21家规模以上批发零售企业虚报统计数据;调查显示,2016年年报中18家工业企业、6家批发企业和11家零售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未达到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的标准,但仍在网上直报平台上提交了2017年的统计数据。高密市有关街道自行编造和上报企业统计数据,伪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仓储资料。有关部门和街道、镇抵制和阻碍统计执法检查。

国家统计局通报5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 将严肃处理

V.宁夏银川市灵武市案例

2018年3月,统计执法检查发现灵武市相关专业的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根据相关线索,发现20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虚报,1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不实统计数据,情节严重。除调查外,根据相关线索,发现26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1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部分企业违法金额占应报金额比重特别高。灵武市有关部门非法干预项目单位独立、如实报送统计数据,并责成企业报送虚假统计数据。抵制、拒绝和阻碍统计执法检查的问题突出。地方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严重忽视了统计造假。一些企业和单位涉嫌利用虚假统计数据骗取物质利益。

国家统计局通报5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 将严肃处理

对于上述五起统计违法案件,国家统计局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建议,并移送有关地方党委和政府依法严肃处理,处罚结果将适时向社会公布。

真实性和准确性是统计工作的生命。国家统计局将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冲击,坚定不移地预防和惩治统计欺诈。对于重大统计违法案件,要一起发现,一起查处,加大曝光度,推动各地严格依法依纪追究统计违法责任人的责任。各地要认真吸取上述统计违法案件的教训,以此为戒,高度尊重和严格遵守统计法规,坚决执行国家各项统计法令,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行为准则。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统计法,不得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收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要求任何机构和人员以任何方式伪造或者篡改统计资料。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在统计工作中以身作则,不得违法,不得以任何理由编造虚假统计数据,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数据。独立、真实地报告统计数据是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和法律义务。广大企业和单位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独立、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认真履行法律义务,自觉抵制干扰企业独立、如实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

标题:国家统计局通报5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 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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