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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立法计划。据介绍,任期内需要提交审议的一级立法项目有69个,条件成熟时需要提交审议的二级立法项目有47个。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在这次公布的立法计划清单中,出现了各界十分关注的房地产税法。根据立法计划,这一次,房地产税法已被列入一类条件成熟的立法项目,并将在任期内提交审议。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房地产税法将在本届NPC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即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提交审议。

房地产税法拟5年内提请审议

记者还注意到,在今年3月4日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新闻发布会上,会议发言人张业遂就房地产税收立法的进展情况说:“房地产税收立法是全社会共同关心的问题,加快房地产税收立法是党中央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领导。目前,正在加快法律草案的起草和完善,重要问题的论证和内部征求意见,力争尽快完成常委会的初步审议

房地产税法拟5年内提请审议

在本届常委会任期内,房地产税法草案一旦提交审议,需要经过哪些程序才能正式成为法律?记者在查阅资料后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经三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

房地产税法拟5年内提请审议

此外,该法第30条还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件,如果各方意见比较一致,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可以交付表决;调整事项相对简单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件,各方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常委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

标题:房地产税法拟5年内提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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