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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颤音推出的视频社交应用发布了一个弹出窗口,称“根据腾讯的强烈要求,用户在微信/qq上的账户信息,包括头像和昵称的权益,属于腾讯”,并建议用户修改与微信/qq一致的头像或昵称。

对此,腾讯回应称,腾讯的数据被使用超出了多flash的范围,并已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禁止颤音和多flash的不正当竞争以及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3月20日,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发布民事判决,支持腾讯申请部分禁令。根据法院的判决,微信/qq产品积累的用户信息,包括具有身份识别功能的头像和昵称,已经成为一种商业资源,可以为其带来竞争优势。

根据禁令裁决,庭审后,腾讯向法院提出撤回其删除多flash后台服务器中保留的微信/qq用户信息的上诉。因此,法院没有对这一主张发表评论。

最终,这项规定要求微信/qq用户的头像和昵称应该通过闪烁和晃动来阻止。根据裁决第33页,在2019年1月22日之前,通过微信/qq账户登录颤音产品的用户不受影响,在禁令裁决生效之前通过微信/qq账户登录过度闪烁产品的用户被排除在所要求的安全措施之外。

标题:法院支持腾讯禁令请求 要求多闪停用微信昵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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