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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左夫母婴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左夫母婴保健公司)因其实际控制人在未及时披露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近日被国有股转让公司自律监管。

根据监管公告,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杜通过5个不相关的自然人账户向母婴传播有限公司借款1832万元。2018年,杜通过两个不相关的自然人账户,从妇幼保健院借款610万元。左夫母子未能及时履行上述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因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未及时披露 福座母婴及实控人遭警示

左夫母婴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六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

杜审批上述资本占用,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规定。控股股东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反了《商业规则》第4.1.4条的规定。

因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未及时披露 福座母婴及实控人遭警示

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第47条、《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第51条的规定,国有股转让公司决定采取自律措施,向母婴和杜发出警示函。

标题:因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未及时披露 福座母婴及实控人遭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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