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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银监会网站公布了《阿拉善银监分局关于对阿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罚的决定》(银监费决字[2018]1号、2号)。

根据书面决定,阿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杨富本,该单位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违法违规。邱金凤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阿拉善银监分局对阿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40万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邱金凤被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处罚决定日期为2018年12月10日。

标题:阿拉善农村商业银行因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被罚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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