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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了《湖北省监管局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南支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鄂银监费决字[2018]第4号、第5号、第6号、第7号)。

根据书面决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南支行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肖芳,该支行存在贷后管理不严导致贷款资金返还借款人账户的违法事实。在这方面,和熊负责承办,负责牵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湖北监管局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南支行处以50万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熊、受到警告。处罚决定日期为2018年12月28日。

标题: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账户 浦发银行武汉中南支行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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