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16字,读完约3分钟

“您目前的排名是13165660。”2018年12月24日上午,湖南某共享自行车用户在申请退还押金时了解到,该共享自行车运营商申请退还押金的人数已经超过1300万,而且还在继续增加。根据运营商的“按顺序退款”规则,这意味着大量想要取回押金的用户将面临漫长的等待。然而,对于共享自行车的押金很难退还,而且“押金”也已被纳入公众讨论的范围。

法律人士谈ofo退押金难:讨要押金须厘清的法律概念

虽然钱不多,但显然是“你自己的钱”,但如果你不回来,就足以让人感觉不好。对于共享自行车押金,人们最关心的是能否优先获得经营者的财产。简而言之,当经营者欠了很多钱而资不抵债时,我们能先把押金拿回来吗?甚至有许多人有简单的想法。押金是他们自己的,那么怎么可能有障碍拿回自己的财产呢?

法律人士谈ofo退押金难:讨要押金须厘清的法律概念

事实上,在现行法律中,上述观点没有法律依据。我国法律中没有直接提及“定金”,定金主要来源于双方关于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约定。货币是普遍的等价物,而职业意味着所有权。用户将押金交给企业后,他就失去了押金的所有权,我们只能要求退还押金。一般来说,债权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作为使用者,我们和其他债权人需要为经营者的财产得到平等的补偿。

法律人士谈ofo退押金难:讨要押金须厘清的法律概念

既然经营者的财产不能先付,如果经营者不退还押金,我们能不能拿起一辆共用的自行车“扣车还债”?相应的法律概念是“留置权”。《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留置债务人依法占有的动产,并有权优先受偿。”留置权经常出现在加工合同、保管合同和其他领域。例如,如果你要求裁缝订购衣服,衣服已经准备好了,而你没有支付加工费,裁缝有权保留衣服。又如,如果你把物品交给他人保管,当你取回物品时,你拒绝按约定支付保管费,保管人也有权保留物品。

法律人士谈ofo退押金难:讨要押金须厘清的法律概念

不幸的是,当“留置权”遇到共享自行车时,它陷入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尴尬境地。行使留置权的最基本的前提之一是债权人必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也就是说,在对方有偿还债务的义务之前,我们必须合法占有他的财产。共享自行车作为一种新产品,不同于传统的租赁合同。为方便起见,双方签订一次性合同并支付押金,这实际上是一种多重租赁关系。一般来说,我们需要先把车还给别人,然后他们才有义务把押金退还给你。这时,汽车不再被我们占用,自然也就没有了“留置权”的依据。

法律人士谈ofo退押金难:讨要押金须厘清的法律概念

造成这种尴尬局面的根本问题是法律跟不上新事物,也就是说,对自行车共有存款的管理规定跟不上。如果是强制要求,经营者不能将保证金存入自己的账户,而必须存入独立的第三方监管账户,或要求保证金“每次借出时退还”,相关纠纷明显可以大大减少。预计相关部门将尽快制定自行车存款及相关领域的共享规则,从根本上遏制商家通过新兴领域的法律漏洞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良行为。

法律人士谈ofo退押金难:讨要押金须厘清的法律概念

(□舒蕊作者: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标题:法律人士谈ofo退押金难:讨要押金须厘清的法律概念

地址:http://www.ictaa.cn/hlwxw/194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