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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近日通过了《慈善组织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它明确规定,慈善组织不得从事“直接买卖股票”、“直接购买商品和金融衍生产品”、“投资寿险产品”、“以投资为名向个人和企业提供贷款”、“非法集资和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等八类投资活动。

标题:民政部:慈善组织不得进行直接买卖股票等投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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