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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民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的通知,补充和完善门诊/急诊观察费等16个价格项目的标准内容。新政将从2018年11月20日开始实施。

根据通知,北京市门诊/急诊观察费用规定为每日10元,但如果门诊和急诊观察发生在同一天,则只能收取一次观察费用。门诊10元,急诊20元;观察超过24小时后,从第二天开始,将根据相应的医院级别收取医疗服务费。

标题:北京市对门/急诊等16项价格项目规范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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