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24字,读完约2分钟

在一些海关试点项目实施两个月后,关税保证保险从1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这将进一步减轻外贸企业的负担,提高效率。

关税保证保险是一种便利的保证保险,由合格的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关税保证。当货物通过海关时,他们可以享受“先放行后纳税”的“政策”。有三家保险公司参与了试点项目,即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保险有限公司。

关税保证保险11月1日起全国实施

这是第一个被保险人是中国政府机构的保险产品。简单地说,一旦被保险进出口企业未能按海关规定缴纳关税,相关保险公司就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海关缴纳被保险人应缴纳的税款,国家税收安全得到充分保障。

根据前一次试点的情况,关税保证保险可以惠及除失信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为企业获得关税保证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财务压力,缩短了整体通关时间。

“政策形式的通关费用比进入保税仓库的费用低约2000元/箱,比进入保税仓库的时间节省2天/票,比正常放行节省约20万元/箱。”连云港本特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甜甜表示:“关税保证保险手续简单,保险范围灵活,不占用企业资金和银行信贷额度。”

关税保证保险11月1日起全国实施

山东恒邦冶炼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副经理王军也表示,原公司存在银行信用额度问题,只能支付现金存款。实施费率保证保险改革后,企业可以通过购买费率保证保险来替代原有的现金存款和银行担保,这不仅降低了保险费率相对于银行成本,而且减少了资金占用,提高了资金周转效率。

关税保证保险11月1日起全国实施

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例,自海关总署9月1日开展关税保证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共承保469项业务,为128家企业发放存款7.18亿元,覆盖10个试点海关。在保证关税安全的同时,企业的通关效率得到了有效提高,受到了投保企业的广泛好评。

标题:关税保证保险11月1日起全国实施

地址:http://www.ictaa.cn/hlwxw/209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