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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一项新的惠民政策,明确规定从今年11月15日起,国家协商的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将纳入北京市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同时上述药品将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的报销范围。

除了之前纳入的抗癌药外,共有35种国家协商的抗癌药纳入北京市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进一步减轻了患者的用药负担。

所有由17个国家协商的抗癌药物都包含在北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

近日,国家健保局将阿扎胞苷等17种协议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的乙类范围,并明确了医疗保险的支付标准、限定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有效期限。

为使参保人员及时享受此次全国药品谈判中的优惠降价新政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将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纳入北京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并根据国家规定确定了限定支付范围、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和有效期。

北京新政:11月15日起将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纳入医保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在这17个国家协商的抗癌药物中,有12种实体瘤药物和5种血液肿瘤药物,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白血病和其他癌症。根据确定的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使用这17个国家协商的抗癌药物的患者被纳入报销范围,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被保险人支付的所有费用。

北京新政:11月15日起将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纳入医保

17种抗癌药物的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在有效期内,如果这17种药品中有仿制药上市,或者药品市场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现行支付标准,国家将调整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有效期届满后,国家还将调整这17种药品的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届时,北京将根据国家调整情况,调整北京市相关药品的医疗保险支付标准。

北京新政:11月15日起将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纳入医保

增加恶性肿瘤门诊特殊疾病的报销药品品种

通过国家组织的这17种抗癌药的谈判,药品价格大幅下降,平均下降56%,最高下降70%。为了减轻重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北京市不仅将这17种药品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还将其纳入恶性肿瘤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参保患者在门诊治疗中使用上述药品时,可享受相关药品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和住院报销限额,这将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

北京新政:11月15日起将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纳入医保

以治疗直肠癌的靶向药物西妥昔单抗为例,全国协商前,个人年平均医疗费用近24万元,协商后,个人年平均医疗费用约10万元。北京将其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后,城镇职工年平均个人负担将进一步降低到2万元左右,大大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北京新政:11月15日起将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纳入医保

据报道,北京从2001年开始建立“门诊特殊疾病”系统。对于部分需要长期门诊治疗且费用较高的重症患者,门诊治疗的相关费用按照住院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执行,360天内只收取一条可抵扣线。近年来,北京市医保部门在“不断完善”中调整和增加了特殊病种,北京市门诊特殊病种范围从原来的3种扩大到11种,覆盖了9万多名重病患者。

北京新政:11月15日起将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纳入医保

新政将于今年11月15日正式实施

为确保国家协商的17种抗癌药的供应,北京市卫生局近日根据支付标准在药品阳光采购平台上公开发布了协商药品,要求医疗机构顺利进入医院,以新的价格进行购销。

考虑到文件下发后,定点医疗机构需要进行药品采购、设备和医院信息系统升级等工作。,这17种抗癌药物将从今年11月15日起纳入北京市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那时,所有被保险人都可以用他们的卡实时结算。

随函附上经国家协商列入本市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17种抗癌药物清单:

标题:北京新政:11月15日起将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纳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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