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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各大银行通知客户更换芯片银行卡,以提高其安全性能。昆山的李先生开了一张银行借记卡,但没有换成芯片卡。结果,近12万元从其他地方被盗。谈判失败后,他起诉银行要求赔偿。日前,昆山法院裁定,在客户更换芯片卡之前,银行仍有义务确保存款安全,因此应全额赔偿客户的本息损失。

银行卡没及时升级 被盗刷12万

随着第三方电子支付服务的发展,越来越少的公民直接使用银行卡刷卡,但银行卡仍然是移动支付的基础。有一段时间,银行会发短信提醒客户及时将磁条卡升级为芯片卡,以提高借记卡的安全性。但是如果不能及时升级,银行卡里的钱从不同的地方被偷了,市民该怎么办?昆山的李先生遭遇了这样的麻烦。

银行卡没及时升级 被盗刷12万

李先生在昆山的一家分行开了一张借记卡,用来存放日常资金,但他没有开,因为他需要按月收费才能开短信通知。2017年3月27日,李先生照常登录自己的网上银行,看到银行卡余额不足11万元。经核对详细情况,他发现该卡实际上于3月21日在贵州省安顺市进行了三次信用卡交易,累计金额为11.94万元。但是,在那段时间里,我没有离开昆山,我的银行卡是我自己保管的,从来没有丢失过,很明显是被复制和窃取的。匆忙中,李先生报了警,警察决定以欺诈手段立案。目前,此案仍在调查中。

银行卡没及时升级 被盗刷12万

由于损失巨大,李先生去银行要求出具声明,但几次协商都失败了。无奈之下,他只能向法院起诉这家银行。

在法庭上,为了证明银行卡被盗当天他在昆山,李先生向法庭提交了监控录像。但该行也表示,为安全起见,已通知李先生将磁条卡换成芯片卡,履行了必要的合同义务,并提交了移动公司的短信确认函。

经审理,法院认为,作为当事人,李先生已证明该银行卡是在贵州省安顺市被盗的,事发时他在昆山。银行有义务确保存款人的存款安全,也必须维护存款人的存款安全。当银行不能证明具体交易时,鉴于其在技术和信息方面的优势,人机交易产生的交易风险应由银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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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行辩称,在事件发生前,该行已发出通知,将磁条卡更换为芯片卡,因为原告提交的手机短信查询截图显示,该行没有收到被告发送的提示信息。在这方面,法院认为,即使原告李先生收到提示信息,被告银行仍有义务在更换芯片卡前确保存款人的存款安全。对于银行主张按照“先罚后民”的原则驳回本案,法院认为被告银行违反了双方的合同义务,银行在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单独主张追索权。

银行卡没及时升级 被盗刷12万

综上所述,本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李先生要求我行赔偿存款损失119,400元及相应利息损失的主张。

[法官声明]

银行对存款人的存款负有担保义务。为了交易安全,银行有必要升级支付结算系统,包括用芯片卡取代磁条卡,加强终端设备的安全管理。作为普通大众,他们应该更加关注硬件升级、余额变更通知和密码保护。一旦发现资金风险,应主动要求银行冻结相关业务,并及时报警,最大限度地挽回损失。只有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才能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促进银行金融服务升级。

标题:银行卡没及时升级 被盗刷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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