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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曾益新在国务院办公室召开的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透露,《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调整后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曾益新表示,《意见》强化了基本药物的功能定位,“突出基础,确保供应,优先使用,确保质量,减轻负担”。其中,易供不应求的基本药物将通过市场匹配、定点生产和储存得到保障。同时,关注临床需求,动态调整目录。对于新批准的疗效显著提高且价格合理的药物,可及时启动转移程序。

《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 制度的意见》将实施

在创新药物方面,曾益新介绍说,《意见》更加注重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衔接,强调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应按照程序优先纳入基本药物目录,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仿制药应逐步退出目录。

关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调整,曾益新表示,目录的调整坚持进、出并重,中西医并重。转出目录的品种主要是临床上已被替代的药物,或不良反应多、疗效不确定的药物。据报道,该目录中有187种药物被转移,22种药物被转出。这意味着目录中的品种总数从520个增加到685个,包括417种西药和268种中成药。

《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 制度的意见》将实施

就疾病覆盖面而言,除了主要临床疾病外,重点是癌症、儿童、慢性病和其他疾病。新增品种包括12种抗肿瘤药物,22种临床急需的儿童用药,以及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世界上首个也是唯一一个治疗丙型肝炎的全口服、泛基因型、单片剂新药。

《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 制度的意见》将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次,除了增加药品数量外,药品短缺的预警机制也得到了加强。曾益新表示,这一次,应特别强调提前预防药物短缺,并通过系统监测及早发现短缺,以确保基本药物不会缺货。

标题:《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 制度的意见》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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