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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在中国交通新闻网上发表文章称:“[点评]平台公司应该将“自责”转化为行动。”文章指出,一个接一个的事件充分暴露了滴滴出行平台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和管理漏洞,反映出滴滴这样的平台公司片面重视业务发展和经济效益的追求,而忽视安全管理,安全底线一再丧失,没有国家法律法规的恐惧,缺乏依法经营的意识,对乘客安全缺乏责任。

交通部官网连刊两文批滴滴:对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敬畏心

文章指出,8月24日,浙江省乐清市一名20岁的女孩在一次打点滴事故中丧生,这是打点滴司机在三个多月内杀害乘客的又一起恶性案件。一个接一个的事件充分暴露了滴滴出行平台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漏洞,反映出滴滴这样的平台公司片面注重业务发展和经济效益的追求,而忽视安全管理,安全底线屡失,对国家法律法规缺乏敬畏,缺乏依法经营的意识,缺乏对乘客安全的社会责任,缺乏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部和京津交通公安部门对滴滴公司进行了联合采访,表明了政府管理部门的态度和立场,明确提出了对滴滴公司的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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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认为,在许多国家,出租车等客运服务被视为“生命传递”服务。生命是无价的。乘客一旦受伤,就不能通过赔偿完全恢复。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应坚持以乘客为中心的基本原则。保障乘客出行安全是网络汽车产业发展的底线。没有什么比“乘客安全”更重要了。世界上所有的父母都希望他们的孩子安全回家,而不是觊觎所谓的“三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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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还指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乘车是乘车服务提供者提前发布的出行信息,同一出行路线的人选择乘坐乘车服务提供者。”客车,分摊部分旅行费用或分摊免费互助的旅行方式。”班车服务与网络车的运营客运服务有很大不同,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是出行信息应在车主自身出行需求的前提下提前发布;第二,旅行路线相同的人选择共用车辆;第三,以不盈利为目的,分担一些旅行费用或免费互相帮助;第四,每辆车每天的乘坐次数应该有一定的限制。然而,长期以来,个别平台公司在同一个移动互联网应用(app)中提供在线乘车和打车服务,误导了乘客,提供了大量不符合打车标准的旅游服务。他们被怀疑以打车的名义提供非法在线乘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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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强调,运输服务安全的底线需要各方共同遵守。政府部门要坚决严肃处理违反法律法规和乘客合法权益的行为,绝不允许任何运营商以“创新”为名挑战保障乘客安全出行的底线。网络汽车平台公司应把“自我责备”付诸行动,把心思放在落实承运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经营、保障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上,绝不挑战法律法规和乘客安全底线。因为你的任性,这是对生命的蔑视和犯罪。只有各方对运输服务的安全隐患“零容忍”,筑牢防线,严格遵守底线,才能使全面提升中的人们感到幸福、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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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天,中国传媒新闻网还发表了一篇题为“[点评]阻断“滴血”的漏洞”的文章,称“我们对凶手的残忍行为感到震惊,不能容忍无视生命安全和企业社会责任的行为。”

根据文章,如果你事先没有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你就不能积极介入事件,事后标榜高价赔偿,滴滴的安全底线在哪里!人生只有一次,金钱可以挽回吗?安全漏洞的背后是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机械刚性,但其根源是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的严重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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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强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任何市场主体都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在法治的框架内运行,尤其是涉及生命安全的运行行为,更不能脱离法治。平台企业不能依赖这样一个事实,即他们有更多的钱,有更多的车辆、司机和乘客的信息流,所以他们可以无所畏惧和任性地行动。“换句话说,如果不能为乘客的生命安全提供有效的保护措施,这样的企业不会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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