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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扶贫的通知》,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将贫困地区的失业保险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的90%,政策实施期将于2020年12月31日结束。

通知明确指出,这项政策的实施范围是深度贫困地区,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即西藏、四省和藏区、南疆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地区;第二,省界定了深贫困地区,即由各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的区域内的深贫困地区。

人社部:深贫地区失业保险金将上调

根据通知,提高对贫困地区企业的补贴标准,可将补贴标准提高到企业及其职工上年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

关于失业保险的扩大是否会影响基金的安全运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基金支付风险总体上是安全可控的。自2015年以来,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失业保险总费率连续四次下调,从3%下调至1%。虽然募集收入大幅下降,但累计余额仍然充足,基金整体运行相对稳定。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共同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同时,各省要充分发挥省级调节基金的作用,加大支持力度,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失业保险基金的平稳运行,切实落实各项福利。

标题:人社部:深贫地区失业保险金将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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