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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科委和天津市财政局近日修订发布了《天津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融资环境,促进科技企业快速发展。

据天津市科委财务部负责人介绍,新方法与原方法相比有了很大的突破,将子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最大投资额从“200万元”调整为“子基金规模的15%”,将被投资创业企业的净资产限额从“5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提高了子基金投资项目的灵活性,有利于子基金的市场化运作。

天津出台新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助力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

子基金的组织形式由“公司制”增加到“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以充分发挥子基金管理的市场化优势和子基金管理机构的专业化优势。

此外,为支持子基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新办法还将子基金期限从“3+2+2(投资期限3年+回收期2年+最长展期2年)”改为“7+1(期限7年+最长展期1年)”。

同时,新办法仍保留“天使投资失败后优先取消金融资本权利”、“引导基金5年内按原值提取”、“引导基金收益按一定比例奖励管理机构”等优惠政策。

记者了解到,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自2015年成立以来,已参与8个子基金,总规模3.77亿元,引导基金参与1.02亿元,投资23家科技企业,总投资4500万元。

标题:天津出台新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助力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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