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99字,读完约2分钟

7月26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在广清市实施住房公积金互助贷款新政的通知》。

视点房地产新媒体获悉,为落实广州市政府和清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广清融合的工作计划,进一步扩大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互助贷款业务范围,更好地支持广州市和清市公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广州市和清市住房公积金互助贷款政策将于2018年7月26日起按以下政策指示执行。

广清住房公积金互贷新政 一人申请最高可贷30万

《通知》规定,贷款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在广州和清远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清远市、清新区和清城区购买住房;符合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规定;广州市受薪职工通过广庆助学贷款购房,参照清远市地方支取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支取,具体业务操作规程由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另行制定。

广清住房公积金互贷新政 一人申请最高可贷30万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方面,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金额为30万元,夫妻双方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金额为40万元。

具体来说,如果住房面积小于90平方米,一个人可以借30万元,夫妻双方可以借40万元;如果你购买90个以上、144个以下的当事人,贷款金额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一个人最多只能借30万,夫妻双方最多只能借40万;如果购买超过144方(含144方),贷款金额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倍,一人最多可借30万,夫妻双方最多可借40万;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金额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倍,一人不超过30万,夫妻双方不超过40万。

广清住房公积金互贷新政 一人申请最高可贷30万

首付比例方面,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一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工薪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比例最低为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有房无贷或有房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工薪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对于已有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5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广清住房公积金互贷新政 一人申请最高可贷30万

同时,不接受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和购买第三套自住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第三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和第三笔自住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暂不受理。

此外,通知规定,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法定退休后不超过5年,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夫妻一方购买同一套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

标题:广清住房公积金互贷新政 一人申请最高可贷30万

地址:http://www.ictaa.cn/hlwxw/248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