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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广东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广东检察机关通报了除恶专业斗争的实际情况,发表了典型例子。 多次提高站位,依法严格打击广东各级检察机关,成立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扫黑专业斗争指导小组,成立扫黑和专业班,确定检察长是第一负责人。 广东省检察院领导12支队伍开展了6次监督,从政治立场、积案清零、打伞、“六清六建”等方面进行指导,推进了要点线索和要点事件的处理。 一是始终保持严厉的惩罚和高压态势。 特别斗争以来,广东检察机关以涉黑及涉恶犯罪起诉3979件18398人,其中涉黑起诉496件4663人,涉黑恶事件总数居全国第一。 全国扫荡监督进行的10起案件都被起诉,所有一审判决。 中央监督组的提出和跳槽线索都完成了 二是始终坚持清除高质量高效的案件。 在“六清”行动中,在各地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加快黑恶事件的处理进度,处理案件,逐案清算,“六清”以来,清算案件774件,目前处理案件的只占总案件的0.45%。 三是始终强调重要领域的行业。 广东检察机关起诉威胁政治安全的黑恶性犯罪16件186人,起诉掌握基层政权的黑恶性犯罪95件1161人,起诉横行乡的“村霸”涉黑恶性犯罪145件1392人,起诉欺凌和强卖等“市霸”“行霸”涉黑恶性犯罪331件200人。 起诉操作“黄赌毒”的黑恶性犯罪732件4228人。 第四,总是着眼于新的黑恶性犯罪。 广东省以前与新型黑恶犯罪相关存在,相互交织,呈现出软暴力化、互联网化、金融化、跨境化等优势,广东检察机关正确掌握刑事政策和法律法规,与“借道”、互联网相关,国外 多次提高标准,优化机制提高战力之一是发挥“顶级”的癌症效果。 在特别斗争中,检察院直接评价了175件,参加了151件审判,出庭支持了78件公诉。 东莞“209”、珠海“325”等中央知事案件承包机构检察长在阅卷、审判、出庭全过程中参加。 三级院检察长由中央知事、省长参与黑恶事件逐步监督案件,严格审查细胞核,巩固质量。 二是发挥专业化事务集团的效能。 积极构建专业化的事务团队,深入推进“抓住控诉一体”的事务机制,提高打击效果。 各地检察官在案件中提高亲历性,积极开展自我补充搜查,通过现场访问、再调查、同步录音录像审查等方法,排除案件可疑之处,确保指控效果。 三是建立重大事件的统一处理机制。 关于黑色及重大涉恶事件处理23件,异地处理103件,排除事件干扰,大力促使准打。 如果在异地起诉珠海“824”、东莞“209”、佛山“307”等中央知事、省长的要点事件,可以取得良好的事件效果。 多次质量高,严厉呼吁关口的是吸引取证使之常态化。 反复100%早期介入黑色和重大涉恶事件,共计548件,早期介入涉恶事件979件,从黑色恶性定性、个人罪名认定、财产断血等多方面吸引了搜查。 佛山、东莞、惠州、中山等都制定了关于黑恶事件的早期干预方法。 佛山“东平二号”项目向公安机关提出近百条补证意见,深入挖掘许多犯罪事实,诱惑其在移送起诉后30天内完成审查提出公诉。 二是在省级管理中确保正确打击。 关于与黑和重大恶有关的事件,确立了省检察院的统一关系制度,同时审查了479件事件,确保了“不放过一个黑恶,不放过一个黑恶,不放过一个黑恶”。 与中央知事、省长等要点事件相比,广东省检察院领导团队赴事件第一线同步、审查同步阅卷,当面核实证据,研究难点,努力确保所有事件准确、起诉。 三是统一司法标准。 该省法院、省公安厅发行《规范恶势力认定的通知》,规范“恶势力”认定、案件移送、数据统计等问题,统一执法尺度。 多次在高水平上进行尖锐的出庭指控,是细化审前的准备。 省、市检察院前指挥,重大案件出庭预案由省、市院逐步关闭,加强对法庭审问、质量证明、讨论等环节的审判应对,省检察院旁听重大案件巡逻,并与法院指导。 二是缜密地组织审判来应对。 重大事件组织由全国、全省优秀的起诉者尖锐出庭,广泛使用多媒体显示证,有力地起诉犯罪,提高审判效果。 在广州处理的李绍林涉黑事件,审判中3名起诉人应对34名被告人和56名律师,控诉有道理,做出精确恰当的应对,最终所有被告都被法院平均处罚。 三是比较有效地开展审判教育。 珠海处理的罗志良涉黑事件,起诉者发挥了公诉意见的法治教育作用,最终包括主犯在内的多个被告人在法庭上忏悔,32名被告人全部认罪悔改。 四是全面执行认罪受罚。 从严格承认专业斗争和惩罚广泛的有机结合出发,对自己忠实认罪、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的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人,依法认罪承认处罚适用广泛的制度。 多次高质量、全面就业深耕监督是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并存的。 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慎重认定涉及黑恶,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在案件中监督,在监督中处理案件。 依法加强立案、搜查、审判全过程监督,立案监督131件,书面违法纠正171件,追加逮捕957人,追加起诉609人。 广州、东莞等依靠侦查监督工作室、重大监督几个事项的案件化处理等常态化监督机构深化诉讼监督工作。 三是积极开展处罚执行检察监督。 许多检察机关联合法院明确黑恶执行案件的基数,以执行立案、变更执行、终止执行、财产处分等重要节点为中心展开要点监督。 茂名、清远等违法违规对黑恶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医生案件依法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建议法院规范处罚执行。 反复接受高要求,与“挖伞清洁财物”同步推进,是重视通报线索。 广东三级检察机关都向社会推出黑扫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分配专家解决,100%查明问题线索,100%审计,100%解决。 二是坚决执行“一案三查”。 在审查逮捕、起诉事件中,对每个事件调查“关系网络”、“保护伞”,找到关于黑恶和“保护伞”的线索移送。 案例和纪委监察委员会建立早期干预、新闻共享机制,形成“破网打伞”联动效果。 三是依法行使检察机关的侦查权 自己立案搜查11把黑恶“保护伞”,起诉4把,都被法院认定为“保护伞”。 四是正确开展“财断血”。 广东省检察院发布通知,吸引侦查,提出财产处置建议,从打击洗钱犯罪等10个方面深化“黑财清底”。 广东检察机关起诉认定黑财产约45.94亿元,土地、不动产、车辆等大量。 各地在事前干预、审查逮捕起诉、处罚执行各环节加强了对黑财产的诱惑取证和监督,向法院提出了财产处置意见526件,财产量刑建议829件。 多次取得高质量的效果,深化“以事件促进治疗”的开展一是根据检察的建议推进“领域清源”。 广东检察机关编制了检察建议1648件,关于社会治安、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乡村管理、自然环境保护、金融放贷等10个重要领域,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反馈了1513件,反馈率达到91.81%。 二是依靠公益诉讼深化社会管理。 扩大专业斗争范围,在处理黑恶事件中移送16条公益诉讼线索,提起8起公益诉讼,大力维护公共好处。 三是共同开展专业维修行动。 各地检察机关联合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开展十个重要领域的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广州检察机关制定参与领域管理的指导,建立领域脆弱性的双向通报机制。 深圳市警察机关与人民银行建立了黑涉恶案相关的洗钱犯罪审计和线索提出合作机制。 四是加大推广吸引力 推广通过制作刊物和专题电影,组织“三微”作品的展示等多种玩法发挥典型的示范效果。 开展优秀的典型例子和十佳检察建议选拔活动,提高“以事件促进治疗”的常态化水平。 五是着力规划“六建”事业。 针对“六建”的要求,规划检察环节的“依法处罚、监督、审评、组织领导”四个机制,为规范化开展扫黑,为除恶奠定基础。 (广东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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