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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电解金属锰创新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全国电解锰行业最大的公益性组织,由全国最主要的35家电解锰企业组成,为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分支机构。

  近日,联盟有关单位收到来自广西新振锰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振锰业”)电话问询关于来自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刊登的举报内容,联盟相关单位做出系列回复。

  第二部分 非法获取巨额国有资产问题

  新振锰业下属广西富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丰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取得广西大新县下雷镇咟所锰矿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有关情况,主要反映广西新振锰业富丰公司伪造注册资料,伙同当地政府部门个别人员,降低勘探等级违规分割已详查的国家特大型锰矿山,未进行招拍挂等手段违法违规取得探矿证和采矿证,造成已纳入国家储量的近3000万吨锰矿资源流失,导致数亿元国有资产流失。

  一、蓄意采用错误评估方法,导致巨额国有资产巨额流失。

  广西大新县下雷镇咟所锰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书》(吉林国地矿业权评报字[2009]GX09 号)采用地质要素评序法估算“广西大新县下雷镇咟所锰矿普查探矿权”在2009年1月31日的价值为801.61万元人民币。

  该评估方法明显错误,根据矿业权评估指南的规定,地质要素评序法主要适用范围适用于预查及普查勘查阶段的探矿权评估业务。根据1997年广西地质矿产厅编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储量简表》(黑色金属矿产 铁矿锰矿钛矿钒矿)中记载:截止1996年底,“大新县下雷锰矿北、中部矿区(单一矿产),勘查阶段为“详查”。”涉案探矿权有2.354平方公里勘查区块明显处于详查阶段,且属于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应该用收益法进行价款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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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第三方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原隶属财政部、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的国内大型专业评估机构),以收益法评估的结果是:该探矿权在2009年1月31日的价值为8079.08万元人民币,价格相差近10倍,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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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未依法通过招拍挂公开竞争方式,非法取得国家出资探明矿产资源。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发[2006]12号)第一条第(二)项要求,国家出资进行矿产勘查工作的探明矿产地,依法应当以招拍挂公开竞争方式出让,而该矿权却非法以“协议出让”方式和801.61万元的“超低价格”取得近3000万吨储量,最终导致数亿元国有资产流失。自然资源部门有关人员在2020年10月21日的法院审理过程中,接受主审法官询问时明确表示,该探矿权应当采用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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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查询和对比,同期的2009年5月13日,在“咟所锰矿”附近的锰矿山拍卖中,靖西县龙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竞得200多万吨储量的“竹叶山锰矿”,拍卖价为4050万元;靖西县华荣锰业有限公司以6320万元竞得300万吨储量的上朴锰矿采矿权;靖西县一洲锰业有限公司以3040万元竞得120万吨储量的庭毫山锰矿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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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30日,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以1230万元招标价竞得45万吨储量的“爱屯锰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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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完待续!


标题:关于新振锰业电话问询的回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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