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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法学博士起诉和天津滨海新区法院发布诉前禁令后,《第一财经新闻》1℃记者获得独家报道内容,显示3月12日,河南省商丘市绥阳区法院也发布了针对“多次闪现”的诉前禁令裁定。根据原告窦某的申请,在窦某提供汽车担保的条件下,法院判决“多山”运营商北京派派派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派派康公司”)停止使用窦某在“多山”中的头像和昵称,并停止向其他用户推荐窦某。

“多闪”再遭法院禁令 当事人用小轿车担保

据了解,商丘市绥阳区的用户窦某从未使用过“多山”,但他的朋友告诉他,他在“多山”上看到了自己微信的推荐。窦某质疑“多次闪现”是对其个人信息的侵犯,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窦谋的代理人、河南春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苗朝刚告诉1℃记者,窦谋从未使用过“多山”,但2019年2月,一位朋友突然告诉窦谋,“他可能认识的人”栏目里有他的头像。对此,窦感到很奇怪。窦后来记起他用了“颤音”,并用微信登录了颤音。窦推测,应该是“颤音”未经他本人允许就将个人信息授权给“多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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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让窦无法接受。在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后,窦认为“多闪”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窦某随即状告绥阳法院,要求法院责令其查看公司,对该行为进行解释,停止其超越范围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并给予相关经济赔偿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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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法院立案后,窦某于3月11日向法院提出行为保全申请,请求:派特立即停止在“多闪”应用中使用其微信头像和昵称的行为;帕特马上停止在“多闪”应用中向其他用户推荐他。窦某坐了一辆自己的小公共汽车作为担保。

苗朝刚律师向1 C记者证实,法院最近做出了一项裁决,命令帕特立即停止在“多闪”应用中使用沈豆的微信头像和昵称;立即停止在“多Flash”应用中向其他用户推荐窦。窦也收到了法院送达的判决书。

1℃记者注意到,窦某的“多山”侵犯个人隐私一案已是近期针对“多山”的第三起类似诉讼,“多山”已两次被法院取缔。

今年2月9日,法学博士凌某在手机通讯录中除了自己之外没有其他联系人的情况下,用这个手机号码注册并登录了“颤音”账户。然而,他在“跟进”列表中发现了大量被推荐为“可能知道的人”的朋友,并引起了关注,包括多年未联系的同学和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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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比较,凌发现“颤音”应用推荐的“他可能认识的人”大多是他的微信朋友,但令他惊讶的是,他从未使用微信账号登录“颤音”,也从未绑定微信账号。与此同时,凌发现,当他使用“颤音”应用程序登录到“多重闪光”应用程序时,类似的情况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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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凌某以侵犯隐私权为由,向北京互联网法院起诉北京微播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播视觉公司)和派派派康,分别要求赔偿人民币6万元。凌的诉讼请求包括:请求“颤音”应用和“Multi-Flash”应用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的隐私权,并书面告知原告“颤音”应用推荐“他可能认识的人”和获得朋友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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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天津滨海新区法院就腾讯诉“颤音”和“多重闪光”案作出裁决,这也是一项行为保全的裁决。主要内容如下:(1)微播视觉公司在颤音中向颤音用户推荐朋友时,立即停止使用微信用户头像和微信/qq开放平台昵称,直至本案最终法律文件生效;微播视觉公司立即停止向多人flash提供微信/qq开放平台提供的微信/qq授权登录服务(裁决生效前已通过微信/qq账户登录的账户除外),在本案最终法律文件生效前不得以类似方式向颤音以外的应用提供;在此案最终法律文件生效之前,微播视觉公司和派特See公司立即停止在微信/qq开放平台上多闪使用微信用户头像和昵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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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行为保全”,是指法院根据侵权或可能侵权的申请,为避免不当损害或进一步损害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采取的强制措施。然而,裁决并不是案件的裁定,最终结果取决于法院随后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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