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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于1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电子商务行业进入了一个守法的时代,迈出了规范行业发展的重要一步。然而,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调查报告,42.2%的受访者表示他们“不知道”实施电子商务法的意义。少数消费者甚至认为电子商务法会影响海外采购和微型企业的发展,增加消费者的负担。这种观点无疑是有偏见的。

人民日报刊文:电商法是消费者的重大“利好”

根据《电子商务法》,通过互联网和其他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应依法登记市场主体,履行纳税义务。这意味着原本处于灰色地带的个人海外采购和微型企业将被纳入法律法规的监管范围。短期内,小企业和个人海外采购的税收和管理成本上升可能导致商品价格上涨,甚至一些采购和小企业公司将退出市场。然而,我们应该理解,在从缺乏规则和野蛮增长向透明和标准化过渡的过程中,往往会有一个痛苦的时期。只有通过这个调整期,整个电子商务行业才能走上一条更健康的发展轨道。

人民日报刊文:电商法是消费者的重大“利好”

一段时间以来,小微企业和个人海外采购偶尔会遭遇假冒伪劣泛滥、虚假宣传、带钱潜逃、逃避售后责任等负面事件,其根本原因在于缺乏有效监管、行业进入门槛低、缺乏实体店和营业执照等信用支持、商户违约成本低。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的调查结果,近一半的消费者认为“假冒商品屡禁不止”是电子商务领域最突出的问题。只有加强监管,合理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才能净化市场环境,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和欺骗消费者的商家,为真正强大、诚信经营的采购或微型企业提供公平的市场环境,让消费者放心购物。

人民日报刊文:电商法是消费者的重大“利好”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给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但也进一步加剧了买卖双方在技术和信息上的不对称。电子商务运营商利用市场支配地位,购买“水军”刷赞,擅自删除评价,暗中牵线,利用大数据“扼杀成熟”……严重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电子商务法可以被称为“对症良药”。目前,《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做出了相关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服务的具体信息、消费评估和押金退还方式。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些规定是显著的“好处”。

人民日报刊文:电商法是消费者的重大“利好”

当然,电子商务法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注册市场主体并履行纳税义务,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商品价格。然而,一些电子商务平台的价格优势往往是以低质量和低服务为代价的。在未来,随着适者生存的商业实体,那些正常运作和标准化服务的企业将最终生存下来。电子商务产品的质量将更加安全,充分的竞争将促使价格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因此消费者不必太担心价格问题。

人民日报刊文:电商法是消费者的重大“利好”

电子商务法的出台是对整个电子商务行业规则的重塑,它不仅规范了商家的行为,还明确了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从而给消费者在网上购物中一个“腰”。我相信随着电子商务法的深入实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会得到更有效的保护,网上购物将会更加舒适。

人民日报刊文:电商法是消费者的重大“利好”

标题:人民日报刊文:电商法是消费者的重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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