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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100万至300万人口的大城市已经完全取消了对定居的限制,并在促进1亿人定居方面取得了决定性进展

4月8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了《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简称《任务》)。《任务》指出,要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城镇常住人口100万至300万的二类大城市要完全取消落户限制。该任务还要求在促进1亿非居民人口在城市定居的目标方面取得决定性进展。

Ⅱ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推动1亿人落户取得决定性进展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朱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指出,近年来,各城市纷纷放开和放宽了落户条件,这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定居点限制逐渐放开

《任务》提出,城镇常住人口不足100万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相继取消了定居限制;常住人口在100万至300万之间的二类大城市应完全取消定居限制;城市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一类大城市应全面放开和放宽定居条件,完全取消对重点群体的定居限制;特大城市应调整和完善积分结算政策,大幅增加结算规模,精简积分项目。

Ⅱ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推动1亿人落户取得决定性进展

《任务》明确要求在促进1亿非居民人口在城市定居的目标方面取得决定性进展。事实上,早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就指出,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解决好现有的“三个一亿人”问题。“1亿人口”之一是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

Ⅱ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推动1亿人落户取得决定性进展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促进1亿非户籍人口落户城市规划》,提出到2020年,中国户籍人口的城市化率要提高到45%。2018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还检查了促进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定居计划的实施情况。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今年1月发布的数据,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方案或意见,大部分城市放开了落户限制,许多中小城市基本实现了零落户门槛。

满足高质量发展

2019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这项任务意义重大。

朱认为,在今年这个重要节点上,进一步放开和放宽对定居点的限制,体现了新的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加快消除城乡户籍障碍,促进当地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市民化,可以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配和社会融合。

中国人民大学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所教授张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解除对定居的限制,促进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定居,将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持。”

解放和放宽定居限制是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张说:“中国经济已经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此时,不断放开居住限制,优化城市化布局,将使城市在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

配套政策更加完善

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定居需要一系列配套政策。

《任务》指出,要全面推进常住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关注“流动儿童”的教育、医疗、就业等需求,增加流动儿童较多城市的教育资源供给,实现公办学校普遍向流动儿童开放,完善流入地流动儿童高考政策。

“阻碍定居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儿童上学的问题。“任务”中的这些政策,对于促进外来人口定居后的安心具有重要意义。”朱对说道。

“人地钱”等配套政策将进一步深化。《任务》指出,深化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在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时更加关注农业转移人口数量,2019年继续安排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支持更多地区的结算;全面实施扩大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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