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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任何角度看,“996”工作制度都不应该提倡。对企业来说,与其绞尽脑汁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不如想办法改善员工的待遇,在吸引和留住人才方面多下功夫。

最近,大量互联网企业实施所谓的“996”工时制度的问题突然在互联网上爆出,引起了网民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在中央政府不断强调提高劳动者就业质量、实现体面就业的背景下,“996”工时制度显然与此背道而驰,自然遭到许多网民的反对和质疑。

“996工作制”:竭泽而渔不可取

所谓“996”工时制度是指从上午9: 00到晚上9: 00的工作时间,一周工作六天。如果你在上下班的路上多加一个小时,就意味着这个城市的工薪阶层每天早上7点开始工作,晚上11点回家,每周只有一天时间休息。

这么长的工作时间,首先想到的是:这难道不违反劳动法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证劳动者健康的条件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996工作制”:竭泽而渔不可取

然后,问题来了:如果“996”工作制在企业中实施,这意味着员工每天需要加班至少4小时。如果你一周工作6天,你需要一周加班24小时,一个月最多加班120小时,这是法律规定的最长加班时间36小时的三倍多。如此长的加班时间不仅容易导致员工过度疲劳,还会诱发各种职业病,还容易降低员工的工作热情,这显然是一种不可持续的劳而无功的行为。

“996工作制”:竭泽而渔不可取

从表面上看,大多数实行这种工时制度的企业并没有“强迫”员工这样工作;然而,如果员工不遵守制度,他们可能会在奖金、评估和晋升方面给“小鞋”。这种“软”监管的存在实际上是一种隐性的强制手段。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员工被迫以间接方式遵守,也有违法嫌疑。

“996工作制”:竭泽而渔不可取

虽然有些企业认为加班工资是按照相关劳动法规支付给员工的。但即便如此,这也与本届政府大力倡导的提高劳动者就业质量、努力实现劳动者体面就业的目标背道而驰。

另一些人认为,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工人加班是正常现象,甚至应该在一定程度上予以鼓励。事实上,这是一个错误的想法。毫无疑问,在现阶段,工人们努力工作是必要的,甚至是必要的。然而,不能由此推断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以牺牲工人的权益为代价。没有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保护,很容易导致劳资冲突和各种形式的破坏,从而降低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率和效益。

“996工作制”:竭泽而渔不可取

总之,“996”工作制不应该从任何角度去提倡。对企业来说,与其绞尽脑汁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不如想办法改善员工的待遇,在吸引和留住人才方面多下功夫。这样,员工就有了稳定工作的信心和期望,企业就有了可持续发展的真正动力。(作者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博士生导师)

标题:“996工作制”:竭泽而渔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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