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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送餐人员小王在送餐途中遭遇车祸。由于没有与平台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小王先后追究平台和卖点所在企业的责任,没有结果;某网络平台司机王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丧生。平台承诺的高达120万元的意外死亡保险已缩减至1万元...

千万“网约工”将有工伤保险兜底

随着新产业、新业务、新模式经济的快速发展,其员工在提供大量就业机会的同时,也面临着实现劳动经济权益的诸多困难,尤其是“网络合同工”。加班、不支付社保、跨平台接单...这些条件导致“网络合同工”陷入复杂的劳动关系。在我国,工伤保险基本上采用与劳动关系捆绑的制度模式。由于“网络合同工”的工作特点不完全符合传统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许多企业都有意无意地“忽视”了这一点。“网络合同工”是一个意外伤害可能性很大的群体,很难得到工伤保险的保护。

千万“网约工”将有工伤保险兜底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将适时启动《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工作,将外卖、网络汽车司机、快递等新业务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体系。

“网络合同工”工伤保险缺失

一个网络汽车平台的司机小李告诉记者,他加入平台时只填写了个人和车辆信息,没有签书面合同,他自己也不想签劳动合同。“我更喜欢把自己定位为自由职业者。我可以选择多个平台的列表。我休息时可以关闭订单系统。”小李说,如果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会有更多的约束。

千万“网约工”将有工伤保险兜底

外卖骑手小张也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当他加入平台。外卖人员流动很快,不享受员工的“五险一金”和休假等基本权益几乎成了惯例。然而,这个平台帮助他购买了商业保险。“保险是按天计算的,但索赔条件很多,过程也比较复杂。”

千万“网约工”将有工伤保险兜底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网络合同工”对他们工作的灵活性和自由感兴趣。他们可以在多个平台上“运行订单”,但是签订劳动合同会给他们更多的限制。至于平台,他们也不愿意与在多个平台上“运行订单”的“网络承包商”签订合同。

千万“网约工”将有工伤保险兜底

“网络合同工”打破了原来的“公司+员工”的模式,变成了“平台+个人”。大多数“网络合同工”以灵活、灵活、平台化、共享等就业形式存在,他们与互联网平台的法律关系难以界定。有些人没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比如一些网上合同平台上的快递员,相当一部分人以“兼职”的形式存在于“网上合同”的雇佣关系中。这也使得“网络合同工”这一新群体脱离了传统的工伤保险制度,缺乏相应的保障。

千万“网约工”将有工伤保险兜底

工伤保险制度以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基础,而新的商业模式重新定义了工作和就业。去雇主化和灵活劳动关系的特点越来越明显,没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导致这一群体缺乏工伤保险。

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

数据显示,我国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服务的“网络合同工”人数约为7000万,其权益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的关注。最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将适时启动《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工作,将外卖、网上公交车司机、快递等新业务形式的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体系。 从而从法律层面上解决新业务形式员工的工伤保护问题以及在工作实践中容易发生纠纷的相关问题,从源头上保护新业务形式员工的工伤保护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伤纠纷的发生。 同时,我们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探索建立由政府主导、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多层次工伤保障体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还将支持保险机构根据新格式员工的具体风险需求创新产品,作为新格式员工工伤保险的有效补充。

千万“网约工”将有工伤保险兜底

当然,在业内人士看来,“网络合同工”与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关系不能简单地认定为劳动关系。对于快递员和快递员等新员工来说,作为灵活员工参加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仍然存在制度性障碍。根据现行社会保障政策,尚未与平台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渠道尚未完全开通。虽然一些平台购买了商业保险,但仍无法弥补社会保险在养老和看病方面的保障作用。

千万“网约工”将有工伤保险兜底

业内人士建议,空应增强现有政策的灵活性,研究与“三鑫”企业、各类小微企业和新就业群体员工支付能力相适应的社会保险政策,取消职业身份和就业领域的限制,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

同时,扩大保险覆盖面。对于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并带来负面社会影响的行业,如外卖食品配送和快递物流,我们可以考虑引入企业强制责任保险,对于其他行业,我们可以引入更多的商业保险。平台将统一为“网络合同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以更低的保费实现更好的劳动保障。

标题:千万“网约工”将有工伤保险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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