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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晚,东方金隅宣布,公司将支付2019年3月18日至2017年3月17日期间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利息,共计人民币5250万元。

3月17日晚,东方金隅宣布,公司将支付2019年3月18日至2017年3月17日期间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利息,共计人民币5250万元。债权登记日期为2019年3月15日,2019年3月15日前(含)购买并持有债券的投资者享受本次分配的利息;在2019年3月15日之后出售债券的投资者将不会享受这次分配的利息。虽然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云南兴隆实业有限公司积极募集资金支付债券利息,但截至公告日,资金尚未到位,公司无法按期支付17笔于今债券利息。经公司申请,公司债券17金隅债券从3月18日起停牌。

东方金钰债务危机延续 “17金钰债”暂时无法按期付息

早在3月14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就对东方金隅发行的17只公司债券进行了后续信用评级。在对东方金隅的相关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相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鉴于公司目前财务紧张,对“17金隅债务”的到期利息支付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2019年3月13日,发布了《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关于降低东方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及“17金隅债务”的公告》。联合评级决定对公司主体和公司进行长期信用评级。

标题:东方金钰债务危机延续 “17金钰债”暂时无法按期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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