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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新华网北京2月20日电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20日公布了《荆门市监管分局关于湖北荆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决定》(荆门市银豹建函字[2019]第3号)。

根据该决定,湖北荆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梅,该行对票据贴现业务的行业背景未进行严格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荆门市监管分局对湖北荆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处罚决定日期为2019年1月29日。

标题:票据贴现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 湖北荆门农村商业银行被罚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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