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548字,读完约4分钟

年轻高管事件发生两个月后,Xi一家1000亿元的国有高科技控股公司直接做出了回应。

1月22日,Xi安高辛控股有限公司(简称Xi安高辛控股或发行人)在上海清算所披露了新的发行文件。声明2018年9月,公司变更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董事,并披露了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李田、董事赵雪莹、朱越的年龄、学历及相关简历。相关披露信息引起了社会和各种网络的广泛关注。

西安千亿国企回应年轻高管事件:符合法律规定

Xi安高科技控股表示,上述变化虽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但在一定范围内引起了负面舆论,不排除对公司未来融资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根据发行文件,根据1)发行人章程第四章第十条“公司投资者是公司股东,股东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承担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第三点是“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2)根据《Xi宝安开发区条例》第十条:“发行人股东Xi宝安高新区管委会有权管理国有资产,是履行投资者对发行人职责的机构”;(三)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Xi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履行投资者职责的机构,有义务向发行人提出董事、监事的任免建议”。

西安千亿国企回应年轻高管事件:符合法律规定

Xi安高辛控股声明李田、赵雪莹、朱越的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或者拟委派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品行良好;(二)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不禁止这三个人担任公职。

西安千亿国企回应年轻高管事件:符合法律规定

Xi高辛控股声明,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了股东会和董事会,并形成了变更上述管理人员的一致决议。发行人解聘李田等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Xi的1000亿国有企业将在80年后成为董事长,在毕业仅1年零95年后成为董事。”2018年11月初,许多媒体报道了Xi高辛控股公司(以下简称“Xi高辛”)人事安排的话题,引起了关注。

2018年12月29日,备受社会关注的“Xi 1000亿国企青年高管事件”调查处理结果公布。卷入舆论漩涡的Xi安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田,以及此前任命的四名兼职董事。实际上,他们都在对方面前,没有管理权限;原Xi高新区财政局局长王金杰等4名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被问责,王金杰被撤职;Xi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分别对Xi市市委、市政府进行了书面检查,并进行了实际整改。

西安千亿国企回应年轻高管事件:符合法律规定

Xi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反映,Xi高新区财政局没有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清理兼职工作的相关决定,使用未经编辑的员工为公司“高管”命名,变相兼职,违反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门忽视了对高科技控股高管任命的管理。当高新控股的法定代表人空实际失踪一年零八个月时,他并没有催促变更,财政局擅自更换了高新控股的高管人员,违反了工作纪律;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未能落实党管干部的原则,导致国有企业高管违规任职问题,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未能履行主要责任。

西安千亿国企回应年轻高管事件:符合法律规定

2018年12月29日,《新京报》独家报道称,Xi安高辛控股有限公司最近任命齐瑜为总经理,王军强为副总经理,两人都是70后。此外,出生于1984年的一位名叫王静的年轻人被选为公司董事。

Xi安高控股在最新的发行文件中表示,发行人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有企业经理任命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选举一名具有相应工作经验、经验和能力的新的合格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按照同业交易商协会的规定及时予以披露。上述事件的发生可能会对投资者的投资价值和投资决策产生影响,但截至目前,发行人经营正常,其生产经营能力和偿付能力未受到上述事件的影响。

西安千亿国企回应年轻高管事件:符合法律规定

标题:西安千亿国企回应年轻高管事件:符合法律规定

地址:http://www.ictaa.cn/hlwxw/146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