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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已经进入推进政策落地阶段。预计2019年5月,递延所得税养老金制度试点将如期启动,中国个人养老金制度将真正实施。这对提高养老金待遇、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将大有裨益。

这是《经济参考报》记者从1月12日召开的“建立中国特色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保险制度”成果发布会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了解到的。

根据同日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学会2018年重点项目,中国已初步建立了三支柱(三级)养老金制度。第一支柱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二支柱包括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目前,递延所得税养老金制度已经试点。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董克勇指出,第三支柱养老通常采取个人自愿参与的方式,通过市场化投资,资金得到充分积累,保值增值。它不仅能提高国民养老金水平,还能促进资本市场的完善和发展。

个人养老金制度有望年内落地

早在2018年2月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召开会议,与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工作。2018年4月,财政部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试行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的通知》,提出从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暂定为一年。

个人养老金制度有望年内落地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养老保险专业委员会主席周红表示,延税试点已成为发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的重要契机。虽然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已进入政策推进阶段,但第三支柱的覆盖面、财税政策、平台建设、产品供给和运营监管等关键问题仍需进一步研究。

个人养老金制度有望年内落地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院院长金伟刚表示,中国应从促进养老保障可持续性的战略高度,推动第三支柱的建立和发展。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快制定和颁布促进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指导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措施。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课题组建议,中央政府应高度重视系统的顶层设计,以确保第三支柱在2019年5月顺利推出。第三支柱启动后,应结合宏观经济发展、个人所得税改革进展和资本市场发展,逐步完善。

“2019年5月1日,我们预计试点将如期启动,公共基金等产品将纳入第三支柱投资范围,账户体系也将是必然选择。”中国资产管理协会副会长钟荣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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