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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14日电记者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向偿付能力不达标的长安责任保险公司发出了监管函,并采取了监管措施。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长安责任保险的负责人表示,公司正根据监管要求积极实施增资。

银保监会责令长安责任保险增资 公司回应称正落实

监管函显示,2018年第三季度,长安责任保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41.5%,偿付能力不达标,综合风险评级为d级

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衡量保险公司资本的总体充足程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衡量保险公司优质资本的充足程度,合规线分别为100%和50%。

根据监管函,银监会要求长安责任保险增资,完成增资扩股工作。长安责任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停止受理除汽车保险和责任保险以外的新业务(包括直接保险业务和再保险分支业务),同时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长安责任保险负责人表示,公司正在严格执行监管要求,实施增资。目前,可以保证公司索赔义务的正常履行,保护客户权益。

标题:银保监会责令长安责任保险增资 公司回应称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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