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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声明

由于信用体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尚未发挥有效作用,他们会陷入消费陷阱,犹豫是否“敢消费”。

10月24日,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经济形势报告强调,应该采取更多措施挖掘内需潜力。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促进消费、激发居民消费潜力体制机制的若干意见》。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促进国内消费升温的配套政策。

挖掘内需潜力不妨先完善“促消费”制度

目前,中国经济运行总体稳定,稳步推进,保持在合理范围内。但是,也应该看到,当前发展面临的困难和外部风险越来越大,经济运行下行压力越来越大,市场预期和信心受到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关注国内消费。事实上,消费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它作为一个驱动轴正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总体而言,当前中国消费市场基本稳定,消费升级势头不减,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

挖掘内需潜力不妨先完善“促消费”制度

2018年上半年,中国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78.5%,同比增长14.2个百分点。中国在扩大消费规模、提高消费水平和改善消费结构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

然而,制约消费扩大和升级的制度性和体制性障碍依然突出。消费者“能够消费”、“愿意消费”和“敢于消费”的观念和行为需要加强。

一方面,由于消费预期的不确定性,货币的缺乏无法支撑消费的“底气”,使得“能够消费”的能力有限。另一方面,由于重点地区的消费市场不能有效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生产和消费密不可分,这使得“自愿消费”减少和打折。同时,由于信用体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尚未发挥有效作用,他们会陷入消费陷阱,犹豫是否“敢消费”。

挖掘内需潜力不妨先完善“促消费”制度

因此,要挖掘内需潜力,可以先建立相关制度,为进一步刺激居民消费潜力奠定制度基础。这要从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和机制入手。

首先,要积极引导消费预期,扩大“能够消费”的能力。提高消费预期是刺激消费的重中之重。要提高国内消费预期,政府有必要降低服务、医疗、教育、金融、文化等行业的准入门槛,尽一切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释放积极的消费预期。这样,国内消费对中国经济的拉动将是相当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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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有必要促进减税和减费,并努力将这一政策红利传递给消费者终端。个人税收政策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居民的购买力,降低部分商品的最惠国税率将有助于降低企业成本,惠及最终消费者。

另外,要努力提供新的消费产品,让“愿意消费”的人愿意消费。中国正处于消费升级的窗口。消费升级已成为经济稳定运行的基本保障,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满足人民生活改善需求的关键举措。要建立更加成熟的消费细分市场,扩大新的消费增长点,就必须推动物质消费的不断升级。

挖掘内需潜力不妨先完善“促消费”制度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文明的进步,新的消费形式和新产品不断涌现,但供给和消费之间总是存在一定的“市场距离”。要通过先进的业态和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来填补市场和消费者之间的差距,扩大消费规模,促进经济增长。近年来,智能化、个性化的消费产品受到青睐和追捧,技术升级和消费升级相互促进,共享共同繁荣。智能个性化产品前景广阔,未来消费市场普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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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的同时,要加强市场质量监管,让“敢消费”放心大胆。这需要健全的质量标准和信用体系,以及安全可靠的消费环境。应从强化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完善消费后评价体系、强化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等方面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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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建立和完善失信“黑名单”制度最为令人震惊。失信“黑名单”信息通过“中国信用”网站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对不可信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或限制服务等联合惩戒措施。

□蔡恩泽(金融评论员)

标题:挖掘内需潜力不妨先完善“促消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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