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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法院已经通知老赖,该政策也可以实施

说到购买保险的意义,我们首先会想到安全和财务管理的功能。在一些保险代理人的口中,能够避税和债务也是保险的“功能”,它已经成为销售大额保单的利器。

只要你买了保险,你就不用交税和还债。这样想是不是有点天真?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官方微信公众账号上发布通知,明确规定“在保险合同期间,如果人寿保险产品的财产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属于遗嘱执行人,或者根据保险合同,人民法院可以执行。”

逃避债务?

保险产品的财产权益可以由法院强制执行

为加强和规范执行人个人保险产品产权权益的落实,江苏省高级法院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执行人个人保险产品产权权益落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日,江苏省保监局在官方网站转发了上述文件。

根据《通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明确规定,在保险合同期间,根据法律法规或保险合同,寿险产品的财产权益属于遗嘱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寿险产品的财产权益包括生存保险金、现金分红、根据保险合同退保后可以获得的现金价值(账户价值、未到期保费)、根据保险合同可以确认但尚未支付的保险金以及其他所有权明确的财产权利。

如何实施“老来”政策?根据通知,如果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向人民法院提交退保后未能交付相当于保单现金价值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投保人签署退保申请,并向保险公司发出协助扣款通知。被保险人下落不明或者拒绝签署退保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发出执行裁定和协助通知书,要求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协助扣除退保后保险产品的可用财产权益,保险公司有义务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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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保险可以强制执行

人寿保险产品的财产权益:包括生存保险金、现金分红、根据保险合同退保后可以获得的现金价值(账户价值、未到期保费)、根据保险合同可以确认但尚未支付的保险金以及其他所有权明确的财产权利。

在四种情况下,保险将用于偿还债务

四川省保险业的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在接受《成都商报》采访时表示,保险的“避债”功能实际上是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误导。"四种更有可能发生的情况不能通过保险来避免."

在第一种情况下,被保险人的死亡保险费被视为遗产。该人士称,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费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保险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办理给付保险。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的指定不明确,无法确定;(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在上述情况下,保险费被视为被保险人的财产,可能面临债务偿还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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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被保险人恶意逃债保险适用《合同法》第74条,该条规定债务人和第三人损害债权,债权人有权撤销该行为,其行为从一开始就无效。也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为逃避债务的保险单投保,保险赔偿金将得到偿付。

第三个案例属于法院强制执行保险产品产权的范畴。此人向《成都商报》表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被执行人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权益实施的通知》,声明:“被保险人根据保单协议可以获得的生存保险费,或以现金支付的保单红利,或退保后保单的现金价值,均属于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财产权利。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为遗嘱执行人的,其财产权属于责任财产,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上述政策可以用来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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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种情况是被保险人的财产权。《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因为法院强制执行保险金是否可以用来还债,所以强制执行的对象是被保险人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的解释和法院的判决,由于被保险人和债务人是一体的,债权人起诉法院要求赔偿,而法院有理由强制执行保单的现金价值来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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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情况无法避免债务

1被保险人的死亡保险费被视为遗产

2.被保险人为逃避债务恶意投保

3属于法院强制执行的保险产品产权范畴

4 .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权

避税?

作为遗产,补偿将面临遗产税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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