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99字,读完约2分钟

18日,广东银监局发布了《广东银行业促进优质经济发展的12项实施意见》,指导辖区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优质金融服务促进优质经济发展。

实施意见要求为进出口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为稳定外贸企业发展,受国际市场影响较大、暂时困难但仍有发展前景的广东重点优质外贸企业,在资金安排上应适当倾斜。加强与外贸企业、信用保险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和地方政府的合作,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和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提高综合外贸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国际产能合作、外贸企业海外品牌收购和营销体系建设的信贷支持,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协调国内外金融资源,共同努力满足进出口企业的跨市场金融服务需求。

广东银监局:对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外贸企业予以资金倾斜

同时,建议深化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要以小微企业中相对弱势群体为重点,以总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为重点,努力实现“两增两控”目标,即总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类贷款同比增速,贷款余额户数高于去年同期。公司金融机构应单独列出小微企业全年信贷计划,银行分行应认真完成总行下达的信贷计划,加大小微企业信贷资源倾斜力度。对于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有必要提前进行贷款调查和评估。如果符合标准和条件,应按照程序续贷,缩短资金续贷间隔,降低贷款周转成本。深化“银税互动”,扩大商业银行参与“银税互动”的范围和数量,扩大受益企业覆盖面。

广东银监局:对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外贸企业予以资金倾斜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要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规模、周期和风险状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建立科学的企业信用风险定价机制。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重点加强对每户信贷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成本的监测和评估,综合运用年度审查贷款、循环贷款和分期还本,减轻企业负担。及时清理不规范的服务收费和各种非法融资渠道业务,绝不协商同意或强行设定还贷条件,发放贷款时绝不捆绑或捆绑理财、基金、保险等其他金融产品。通过清理费用、压缩融资链、创新金融产品、改进评估等。,我们可以为企业降低一定规模的融资成本,给他们一种真正的收益感。

标题:广东银监局:对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外贸企业予以资金倾斜

地址:http://www.ictaa.cn/hlwxw/17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