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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9月17日电(记者谭)记者从银监会获悉,截至第二季度末,我国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为246%,明显高于100%偿付能力合规线,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稳定。

银监会近日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43次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176家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6%,比上季度末下降2个百分点;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5%,比上季度末下降2个百分点。

具体而言,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72%、240%和299%。

中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仍是保险监管的首要任务。保险业自身正在发生积极变化,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在合理范围内的较高水平。银监会将稳步推进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和风险防控。

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衡量保险公司资本的总体充足程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衡量保险公司优质资本的充足程度。

标题:银保监会:当前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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