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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五年时间,四次审议和三次公开征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终于问世。

与许多法律中只有一些条款引起争议不同,电子商务法的每一条都引起了争议。电子商务法颁布后,一些有争议的声音依然存在。如何促进电子商务法的顺利实施,显然是目前需要关注的话题。为此,9月4日,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和《法制日报》联合举办了电子商务法颁布座谈会。

电子商务立法中反复征求意见 弹性规定给司法解释留有空间

喊出来吧

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会长赵旭东用“叫停”和“站出来”来形容电子商务法的引入。

中国的电子商务产业近年来发展迅速。根据国家统计局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调查,2018年上半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为14.91万亿元,同比增长12.3%。根据其他数据,2017年,中国电子商务年交易额接近30万亿元。

“中国不仅是电子商务发展最早的国家,也是发展最快、市场规模最大的国家。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引领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最美丽的风景。”赵旭东说。

然而,在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中,一些新的问题不断暴露出来,如假冒伪劣、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以及许多支付纠纷等,影响了电子商务市场的交易秩序和诚信,损害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正是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催生了电子商务法的出台。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加快电子商务法的制定必将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可持续的发展。为了保护各方的权益,尤其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电子商务立法也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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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专家还指出,从全球和国际的角度来看,推动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形成,积极参与和领导规则的制定,也需要电子商务立法。电子商务立法是网络经济和数字经济领域的主要规则,肩负着中国与世界各国互联互通、共享和治理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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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电子商务立法,都渴望电子商务法的出台。据了解,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到2016年提交审议时,NPC代表就电子商务立法提出了25项议案和133项建议。在2017年和2018年,仍有许多NPC代表建议尽快启动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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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担忧也反映在给出建议上。初步审查阶段有194人,922个意见;在第二阶段,有291人发表意见,692人发表意见;在第三个审判阶段,有317人提出了意见,1473人提出了意见。

"这是一项受到全社会关注的立法."赵旭东说。

广泛的影响

8月31日,这一备受关注的电子商务法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投票通过。来自立法机关的声音表明,这是电子商务领域的一部综合性的基本法。

与会专家认为,电子商务法在维护电子商务各方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对于落实新的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对更好生活的需求、深化供给方改革、建设创新型国家、完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参与全球网络空的治理以及引领国际规则的制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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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旭东指出,中国可能是世界上第一个在电子商务领域命名这一综合性法律的国家。与传统法律不同,这是一个全新的法律领域。中国缺乏立法经验和国际立法先例。中国的电子商务立法“可以说是世界上一项开放的制度创新”,因为“无论是法律体系结构还是具体的内容规范都需要以一种开拓性和综合性的方式进行设计”。中国的电子商务法可以成为电子商务立法的代表,体现中国特色,为世界电子商务立法提供一个有价值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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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说法得到了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赵的认可。他把“开拓性”作为这部法律的首要特征:它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电子商务法”命名的法律,体现了人们的智慧,牢牢把握了市场发展的规律,致力于促进电子商务的持续健康发展。除公司法外,它很可能成为一部具有广泛世界影响的法律。2005年,中国公司法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成为许多国家效仿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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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创新

在一些具体条款中,它反映了该法的创新性贡献。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律研究所研究员邹海林认为,有两个方面值得表扬。首先,电子商务运营商的交易规则、平台与平台内运营商的关系、平台与消费者的关系都在电子商务法中有所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分类、如何规范、商务公示制度的建立等。是其亮点,对商法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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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它解决了电子商务无法监管的问题。“过去,电子商务问题太多了,没有法律依据来惩罚它们。现在,电子商务法也将电子商务行为纳入了法律责任的构建,并在现行法律中引入了更多的环节。”邹海林说:

然而,仍有一些条款存在争议。在研讨会上,《电子商务法》第38条成为专家演讲中的一个高频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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