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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银3月20日电中国网银记者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内部人士处了解到,近日,协会向会员机构下发了《高息现金贷款及其他业务自查整改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会员机构对高息现金贷款及其他非法业务进行全面自查,并在3月底前向协会提交自查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中互金协会:会员于3月底前提交高息现金贷等违规业务自查报告

以下是通知的原文:

各相关成员单位:近日,央视“3.15”晚会曝光“714高炮”高息现金贷款等业务混乱。同时,据协会监测,一些网上贷款机构仍在从事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禁止的经营活动,如提供高于国家法定民间借贷利率的贷款、直接或变相收取“砍头利息”、暴力收取等,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信息中介机构同业拆借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款规范化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7]26号)、《关于规范和整顿“现金贷款”业务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141号)等相关要求,为防范高利率现金贷款,

中互金协会:会员于3月底前提交高息现金贷等违规业务自查报告

一、各成员机构和合作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开展营销和宣传活动;不提供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规定的借贷和贷款匹配业务。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本成本应统一折算成年化形式,贷款条件、利息和费用收取标准、逾期处理等信息应提前充分公开披露,提示借款人相关风险;不得从贷款本金中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等费用,直接或变相收取“砍头利息”;我们应自觉遵守《互联网金融逾期讨债自律公约(试行)》的相关要求,不得暴力收集或骚扰无关人员,不得非法获取、滥用或泄露消费者隐私信息。

中互金协会:会员于3月底前提交高息现金贷等违规业务自查报告

二是各成员机构要对高息现金贷款、“砍头利息”、暴力催收等违规业务进行全面自查,并在3月底前向协会提交自查报告,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各成员机构应对合作机构开展的相关业务进行调查。如发现涉及高息现金贷款、收取“砍头利息”和暴力收取的违法业务,应督促其立即整改并暂停合作。

协会将持续监控所有成员机构的业务发展。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和金融监管规定,仍从事高息现金贷款、收取“砍头利息”和暴力收取等非法业务的会员机构,协会将按照自律管理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会员资格。

标题:中互金协会:会员于3月底前提交高息现金贷等违规业务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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