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89字,读完约2分钟

随着“3·15”的到来,各行各业都在集中发布消费陷阱案例或消费提醒,银行保险监管系统也不例外。在报告各种非法数据的同时,它也给了消费者真正的保险建议。近日,记者发现,银监会深圳监管局在官方网站上报道了多起侵犯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包括电话销售误导行为和故意夸大保险产品收入等。

保险消费纠纷频发 监管部门教你防“坑”

随着寿险电话营销业务的快速发展,它已经成为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的重要渠道之一。本案中,相关保险机构的电话营销人员误导消费者,主要包括夸大保险责任,如声称保险产品“没有免检、没有门槛、花了多少钱、公司向我们报了多少钱”;虚假宣传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声称“监管部门已下发统一文件,未来将提高保险费率”;向被保险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信息,如隐瞒犹豫期的起始时间和期限以及被保险人在犹豫期内享有的权利、保险人免责条款、人寿保险合同提前终止可能造成的损失、新型人寿保险产品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等。

保险消费纠纷频发 监管部门教你防“坑”

根据相关保险监管规定,保险公司电话销售的产品仅限于普通寿险产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可以销售分红寿险产品,但不能销售万能保险产品。

也有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某种分红型寿险时,故意夸大保险产品的利益,隐瞒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这是典型的寿险销售误导行为。

深圳银监局提醒消费者注意保险产品的性质和保险产品的关键信息,如保险产品名称、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支付期限、退保损失等。如果你收到保险合同,你应该及时阅读。如果你发现你误买了一年多的人寿保险产品,你可以在犹豫期间无条件取消。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是在不受高利率影响的情况下提供风险保护。消费者应该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销售推荐。据《新快报》报道

标题:保险消费纠纷频发 监管部门教你防“坑”

地址:http://www.ictaa.cn/hlwxw/188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