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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银监会网站发布了《湖北省监管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行政处罚的决定》(鄂银监发[2018]8号)。

根据该决定,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王彪,该分行存在贷款支付审核不严,导致违反委托支付规定的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湖北监管局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处以30万元罚款。处罚决定日期为2018年12月28日。

标题:违反受托支付规定 光大银行武汉分行被罚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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