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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1月2日电(记者魏)中国人民银行2日发布了近200页的《2018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其中增加了大量与金融稳定和风险分析相关的前瞻性内容,揭示了与往年相比的风险,解读了相关政策。

据央行报告显示,近年来,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取得阶段性成果,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得到有效控制。但是,要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的借贷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首先,供给和需求因素都使得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难以控制。对某省的调查显示,该省的私人投资持续下降,政府投资已成为拉动经济的主要动力。财政收支差距逐年扩大。该省五分之三以上的县市依靠上级补贴的比例超过70%,并且有很强的融资冲动。

央行报告称应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

其次,隐性债务基础不清楚,它增长迅速,规模庞大。以某省为例,截至2017年底,省政府隐性债务余额比显性债务余额高出80%。特别是2015年初至2017年底,我省银行政府相关信贷项目隐性债务占银行对政府债权的55%以上,属于清理整顿非法债务的范围,存在较大的潜在风险。

央行报告称应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

第三,债务期限错配风险高,存在担保链风险。政府债务主要投资于中长期基础设施项目,“借新还旧的压力很大。”截至2017年底,某省约有15%的银行隐性债务没有足够的抵押担保,项目的现金流量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基本上依靠借新还旧来维持项目运营。

央行报告称应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

第四,市县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更加突出。省内部分区县债务额度高、到期时间集中、还款来源不足、偿债压力大。

第五,金融风险可以转化为金融风险。例如,在清理一些省份地方政府融资担保的过程中,各种保函和承诺书被撤销。在缺乏信用增级手段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停止了政府信贷项目的信贷供应,导致一些在建项目暂停。

央行报告称应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

根据央行的报告,要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我们不应该也不能重蹈债务拉动经济增长、进而稀释现有债务的老路,而应该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结束)

标题:央行报告称应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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