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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室、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风险预警,对一些不法分子以“虚拟货币”和“区块链”名义非法集资提出警告。

根据风险警示,最近,在“金融创新”和“区块链”的旗帜下,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发行所谓的“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和“数字资产”来吸收资金,侵犯了公众的合法权益。

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进行非法集资、传销和欺诈,具有明显的网络化和跨境特征。依靠互联网和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来收取和支付资金,这种风险扩散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海外服务器建立网站,实质上是为国内居民开展活动,远程控制非法活动。一些个人声称在聊天工具集团获得了海外高质量区块链项目的投资额度,他们可以代表自己投资,这可能是欺诈行为。这些非法活动大多流向国外,因此很难对其进行监督和跟踪。

五部门:防范以“虚拟货币”等名义非法集资

此外,它具有欺骗性、诱惑性和隐蔽性。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各种“高大威猛”的理论,有的利用名人v“平台”宣传,用空的诱惑扔“糖果”等。,声称“货币价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这是极具欺骗性的。在实践中,犯罪分子通过在幕后操纵所谓的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定利润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名义发行代币。或者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在imo进行虚拟货币投机,这是非常隐蔽和混乱的。

标题:五部门:防范以“虚拟货币”等名义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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