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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8月24日电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报道,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告(胡夫办发〔2018〕25号)〉,“从2018年10月1日起,提前供应国家ⅵ标准车用汽油和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家ⅵ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现就车用汽油和柴油升级换代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上海10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

一是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市全面供应国家六类标准车用汽油和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家六类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

二、成品油生产和销售企业应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安排生产和销售计划,加强油品质量管理和控制,加强生产和销售的联系,确保清洁油品市场的供应。

三、成品油流通和销售企业要按计划停止采购不符合标准的成品油,尽快消化库存,并做好接受监督检查的准备工作。

标题:上海10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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