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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资服务中心”)正式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恒康医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操纵市场违法行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2日正式立案受理。

据悉,这是投资服务中心首次对资本市场操纵违法行为提起民事损害赔偿支持诉讼,也是中国资本市场首例操纵市场支持诉讼。

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主动提起配套诉讼

恒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19),原名“杜益伟”,于2008年3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2014年1月更名为恒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2017年8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叠财资产实际控制人上海叠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叠财资产)、恒康医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谋操纵恒康医疗股份一案,采取“没收叠财资产非法所得4858万元、罚款9716万元”等行政处罚措施。

投服中心提起全国首例证券市场操纵损害赔偿支持诉讼

本案中,为高价减持公司股票,恒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联同叠彩资产及其实际控制人,在减持期间以“市值管理”的名义夸大了恒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的研发能力,集中发布了一系列利好信息,未能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对恒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不利的信息,影响了投资者的预期,导致股价波动。与传统的交易型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案件不同,该案是中国证监会第一次仅因单一操纵信息披露(没有持续的交易合作)而对市场操纵行为定性并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处罚的案件,是“利用市值管理操纵市场”的新的违法案件。

投服中心提起全国首例证券市场操纵损害赔偿支持诉讼

2018年1月19日,中国证监会将此案列为“2017年20起典型证券监督检查违法案件”,发现“此案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与私募股权机构串通,编造故事、制造热点、炒作股价的典型案件。”此案的调查和处理为上市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市场机构设置了一条醒目的“红线”,提醒各方远离“伪市值管理”

投服中心提起全国首例证券市场操纵损害赔偿支持诉讼

近年来,资本市场以“市值管理”的名义违法违规的现象屡见不鲜,严重误导和扰乱了市场预期,损害了众多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资本市场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

投资服务中心本着“追逐第一违规者”的原则,维护上市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受中小投资者的委托,聘请上海上正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中心公益律师集团成员为原告代理律师,聘请恒康医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阙为被告,正式提起配套诉讼。

投服中心提起全国首例证券市场操纵损害赔偿支持诉讼

首例市场操纵损害赔偿支持诉讼案

2016年,投资服务中心改革创新推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新途径——支持诉讼机制,得到了中小投资者的广泛认可和好评。截至2018年7月底,投资服务中心共提起10起证券支持诉讼,收到投资者申请973件,总金额超过6000万元。其中,10起案件是支持虚假陈述诉讼的民事赔偿。

投服中心提起全国首例证券市场操纵损害赔偿支持诉讼

这一次,投资服务中心支持起诉“恒康医疗”操纵市场的违规行为,意义重大。

首先,有利于完善证券市场侵权民事赔偿诉讼制度。为正确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规范证券市场民事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发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全国各地法院的审判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然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民事赔偿却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案例实践也很少。将配套诉讼案件的种类扩展到市场操纵领域,将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司法实践,完善证券市场民事赔偿诉讼制度。

投服中心提起全国首例证券市场操纵损害赔偿支持诉讼

第二,有助于解决寻求补偿的中小投资者的专业支持问题。在中国证券市场操纵中,民事赔偿损失的认定没有相关先例。投资服务中心结合中国资本市场的特点,利用这一案例改革和创新了一套损失计算逻辑和识别方法,有助于解决受损投资者寻求赔偿的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满足中小投资者的权利救济需求。

投服中心提起全国首例证券市场操纵损害赔偿支持诉讼

三是有助于唤醒中小投资者维权意识,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作为证券金融的公益性机构,投资服务中心通过协助投资者支持诉讼,积极支持受损投资者索赔,特别是“恒康医疗”支持诉讼案的“突破”,使广大中小投资者认识到诉讼索赔维权的可行性,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中小投资者在司法过程中的弱势地位,有利于通过法律渠道展示和引导更多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服中心提起全国首例证券市场操纵损害赔偿支持诉讼

下一步,投资服务中心将继续探索和优化证券支持诉讼工作模式,积极推进投资服务中心发起的支持诉讼试点和示范判决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标题:投服中心提起全国首例证券市场操纵损害赔偿支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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