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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凌涛在会上表示,新的资产管理条例出台后,金融机构的高风险行为开始趋同。自去年的公众咨询以来,各方就颁布新的资产管理条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达成了共识。人们普遍认为,新的《资产管理条例》统一规范了各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实现了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限度地消除了空的监管套利,有利于严格控制风险。

央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陶玲:资管新规促使高风险行为收敛

凌涛指出,在实践中,近两个月来,在新资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金融监管政策的共同作用下,金融机构开始整顿和转型。其中,自2017年以来,商业银行金融管理业务在严格监管下继续保持调整态势,提高主动管理能力,控制非标准投资,停止发行保本金融产品,增发净资产产品,准备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

央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陶玲:资管新规促使高风险行为收敛

“目前,信托公司的渠道业务下滑,银行融资资金减少,套期产品缩水,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子公司的渠道资产管理计划也持续下滑。总的来说,行业泡沫正在被挤压,资产管理行业的回报来源趋势正在显现。”凌涛表示,目前金融市场的运行环境正在发生变化。例如,社会融资规模下降,金融机构的风险偏好下降。与此同时,新的资产管理条例的执行情况尚不明朗。

标题:央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陶玲:资管新规促使高风险行为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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